2025年新疆阿拉尔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招聘考试报名时间及方法

2025/9/8 13:30:15

来源:易考吧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

导语

2025年新疆阿拉尔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招聘考试报名时间及方法

  (一)招聘公告发布渠道

  本次招聘通过第一师阿拉尔市政务网-经开区网页(http://www.nys.gov.cn/bmzd/hzbm/gyyqgwh)、阿拉尔经济技术开发区微信公众号、第三方平台公布。请关注“阿拉尔经济技术开发区”微信公众号,考试成绩及其他相关动态将在公众号发布。

  (二)招聘报名

  1.报名材料。报考人员填写报名表,提供个人简历、身份证、户口本户主页及本人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的,须提供其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等有关材料。

  2.邮箱报名。报考人员于限定时间内将全部报考材料扫描件(PDF格式)以压缩包格式发送至3433543384@qq.com邮箱。以下邮箱报名提交的材料不予受理:一是非压缩包形式提交的报考材料;二是以照片格式或其他非PDF格式文档提交的报考材料;三是未按报名表备注要求填报的;四是报考材料模糊,打印后无法清晰识别的;五是以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逾时报送的。

  现居住地为阿拉尔市本地的人员也可携带全部报考材料到经开区507室现场报名。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步进行,并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录用资格。资格审查于9月19日截止,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入下一环节,凡与报考条件不符、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四)考试

  1.线上笔试。笔试总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及格,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以报考岗位拟录用人数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笔试成绩及格人数不足1:3的,按笔试成绩实际及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不及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考试,不指定复习资料,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由第三方机构组织实施。笔试时间、方式、操作流程以第三方机构要求为准,在“阿拉尔经济技术开发区”微信公众号同步公布。

  2.现场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及格,面试成绩不及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地点为阿拉尔经济技术开发区,面试使用国语作答。考生需在面试前1小时到指定的面试地点集合,面试正式开始后到达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3.总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处理,同一岗位总成绩并列的,延长小数点后数字,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以岗位拟录用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

  (五)体检

  体检需开展用人单位要求体检的所有项目。体检前3天内不得饮酒,体检当日早晨空腹,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报告需自体检之日起3日内交至经开区综合办公室,逾期未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可在3日内申请复查,经经开区综合办公室同意后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复查,复查只能进行一次。体检不合格不予录用。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组将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函询、电话考察、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深入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其是否符合岗位招录条件、报考信息及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等进行复核,形成考察材料并确定拟聘任人选。考察突出政治标准,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录用。

  在考察过程中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取消考生的聘用资格:经审定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提交《考察表》或其他考察相关材料的;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存在不诚信行为的。

  (七)调剂及递补

  在讨论决定拟录用人员之前,如存在岗位缺额,在考试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采取调剂或递补的方式补录,优先开展调剂。调剂遵循保障用人单位自主权和向急需紧缺岗位倾斜的原则,实行经开区与考生双向选择且双向同意后进行调剂,调剂岗位不局限于原报考部门;递补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八)讨论决定

  对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由经开区党工委研究决定后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按相关程序办理。

  (九)聘用

  经开区实行全员聘任制、薪酬绩效制。聘任人员不纳入行政、事业编制管理;薪酬与绩效考核挂钩,实际收入按经开区绩效考核办法确定。聘任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任,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自公示结束下达录用通知后,在7日内不报到的;报到后在1个月内与原单位未解除劳动关系办理入职手续的;报名提交的材料与个人档案记载信息失真不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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