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浙江省丽水市青田县卫生人才定向培养招生(招聘)薪酬待遇
2025/6/30 21:57:22
来源:易考吧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
导语
经学校正式录取并已签订定向就业协议的本科层次学生,对其在校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等按照4.6万元/5年/人标准给予补助,所需经费由县财政承担。毕业签订聘用合同后发放。具体按签订的协议执行。
定向培养生按期毕业后,参照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程序,经体检、考察合格后分配工作单位。具体工作单位根据毕业后专业考试成绩确定。由用人单位与定向培养毕业生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纳入事业编制管理。
定向培养医学生毕业后需参加全省统一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按时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并在三个执业资格考试周年内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未取得执业资格证书者,不再续签聘用合同,由用人单位予以解聘。
定向培养医学生在本县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服务期限不得少于6年(不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住培期间及服务期内不得报考全日制研究生或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为加强全科医学人才培养,2025年及以后新入学的临床医学专业定向培养生可在应届毕业当年报考浙江省内医学类高校全科医学领域全日制临床专硕或按规定参加全科专业住培,完成硕士研究生教育或住培后,须按照协议约定到定向就业单位服务。
定向培养医学生未能如期毕业、不服从分配或到岗后不满最低服务期限提出辞职的,视为违约,违约者按协议退还政府实际支付的定向培养补助经费并承担有关违约责任,同时不再享受定向培养生的相关待遇;违约定向培养医学生纳入个人诚信管理,并将违约记录等相关材料归入其个人档案。
本公告由青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青田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78-6500792、6500809、68222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