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实施

2008/9/28

来源:中国国土资源报

导语

经修订的新版《全国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大纲》(查看)于近日发布实施。《考试大纲》在充分参考新颁布的《物权法》、《土地调查条例》和《土地登记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对原版《考试大纲》进行了修订和完善。修订后的《考试大纲》成为全国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的国家标准和命题依据。

根据有关规定,国家实行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制度,并将其纳入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统一规划。只有经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合格,取得《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证书》者,方可以土地登记代理人名义,按规定从事土地登记代理业务。该制度建立以来,全国已进行过4次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有8697人通过考试或认定取得了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

2008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时间为11月8日、9日两天,考试共分4个科目:《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地籍调查》、《土地登记代理实务》。有关详情,读者可查询国土资源部政府门户网站、中国地籍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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