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卫生健康局招聘乡村医生考试报名时间及方法

2025/6/25 22:15:13

来源:易考吧乡村医生招聘考试网

导语

2025年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卫生健康局招聘乡村医生考试报名时间及方法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和线上报名的方式,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要仔细阅读相关岗位资格条件,确保提交的报名材料真实、准确,因填报信息错误导致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1.岗位查询。报名人员搜索并关注“白银市白银区卫生健康局”微信公众号,下载招聘公告附件1.《白银区卫生健康局2025年公开招聘乡村医生岗位信息表》进行查询,下载并打印本公告附件2.《白银区卫生健康局2025年公开招聘乡村医生报名登记表》进行填报;请报考人员认真阅读公告内容,详细了解有关信息,准确填写报考岗位所需信息。

  2.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5年6月25日至2025年7月8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节假日期间除外)。

  现场报名地点:区政府1号统办楼白银区卫生健康局410室

  线上报名邮箱:2535983312@qq.com

  咨询电话:0943-8236329

  3.报名材料。

  现场报名人员需携带相关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白银区卫生健康局410室进行报名。线上报名人员可根据《岗位条件表》中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将报名材料(pdf格式电子扫描版)压缩打包发送至线上报名邮箱,文件夹以“姓名+岗位名称+电话号码”命名,报名时间截止为7月7日18:00(以邮箱发送时间为准),之后所投递的报名材料无效,不予审查。

  往届毕业生应提供以下材料:《报名登记表》、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本科及以上学历需提供)、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或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2张、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出具原单位劳动合同和已解除劳动合同材料(现场报名需提供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025年应届毕业生(含尚在择业期内的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应提供以下材料:《报名登记表》、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本科及以上学历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2张、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就业推荐表》、学业课程成绩单、在校期间获得的相关等级证书扫描件(现场报名需提供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二)资格审查

  1.根据本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报考者提交的相关报名资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不通过的不得参加面试。

  2.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在任何一个环节审查不合格,则立即取消其相应资格。

  (三)面试测评

  1.具体面试时间、地点报名结束后另行通知。应聘人员须持有效期内的本人居民身份证及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证件不全者不允许参加面试。

  2.面试分“岗位专业知识答辩”和“综合能力答辩”两项,评定出面试总成绩。每位考生考试总时间10分钟,其中岗位专业知识答辩时间7分钟,综合能力答辩时间3分钟。分值均为百分制,成绩计算保留两位小数,岗位专业知识答辩占60%,综合能力答辩占40%。总成绩=岗位专业知识答辩成绩×60%+综合能力答辩成绩×40%,专业知识答辩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综合能力答辩资格。

  3.面试测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每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之比),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通过划定面试成绩合格线(80分)的方式组织面试。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线者,不得进入公开招聘程序的下一环节。

  4.面试总成绩现场公布,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岗位排名,岗位面试总成绩相同时,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或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人员优先考虑,如均取得(或均未取得)相关资格证,以岗位专业知识答辩成绩高者为先,如岗位专业知识答辩成绩并列时,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进入体检程序人选。

  5.面试成绩公布后,按照岗位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进入体检程序人员因个人原因放弃出现岗位空缺的,根据面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将进入招聘程序的下一环节。

  6.面试后,如招聘岗位仍有空缺,且报考人员服从调剂的,可按照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调剂使用;未服从调剂的,可自愿申请到其他空缺岗位。

  7.具体面试事宜通过电话、邮箱、短信等方式通知,请随时关注,保持联系方式畅通,未按时参加面试答辩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四)体检

  资格审核合格及通过面试者,由白银市白银区卫生健康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规定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体检中依据标准可明确认定属于规定不能聘用情形的,直接确定为体检不合格人员。若体检中出现的问题不能直接认定或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以一次为限,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不参加体检的、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等严重违纪违规的人员,取消拟聘资格;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空缺岗位按面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本环节递补只进行一次,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后续环节不再进行递补。

  (五)考察

  体检结束后,由白银市白银区卫生健康局成立考察组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文件要求,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学籍档案核查、调研、面谈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学习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后出具书面考察意见。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进行递补。

  (六)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白银市白银区卫生健康局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的问题进行查证,经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聘用

  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乡镇卫生院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切实履行乡村一体化管理主体责任,实行劳动合同制,按现行村医待遇政策执行,不纳入事业编制。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由乡镇卫生院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聘用期满后根据本人意愿和工作需要优先续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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