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二季度重庆市区县事业单位考核招聘薪酬待遇
2025/5/20 18:22:00
来源:易考吧卫生系统招聘招聘考试网
导语
本次考核招聘主要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通过报名审核且按规定缴纳考务费的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数之比达到8:1的,需进行公共科目笔试;未达到8:1的,所有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需进行公共科目笔试的岗位将在有关区县招聘过程信息公布渠道对应栏目进行公布,详见(附件5),请考生及时关注。仅有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考生;或无需组织公共科目笔试的岗位,将退还其报名考务费。
(一)公共科目笔试
1.笔试内容。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一科,满分150分。考试大纲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具体科目类型详见《岗位一览表》(附件1)。
2.笔试方式。笔试采取闭卷笔答方式,时间初定于2025年6月15日(星期日)8:30—10:00。具体时间、地点等见《准考证》。
需笔试的考生须在2025年6月10日9:00—6月15日9:00,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按时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准考证作为考生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审查和面试的重要依据之一,请考生妥善保管准考证。因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遗失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3.应笔试的岗位,进入面试的规则。
(1)笔试任一科目缺考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2)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若最后一名进入面试环节人选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
(3)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比例开展面试;面试实际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按照2:1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区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可进一步放宽开考比例。
4.笔试成绩等事项公布。预计2025年7月中旬考生可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rlsbj.cq.gov.cn)“热点服务”中“人事考试成绩查询”栏查询本人笔试成绩。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有关信息(含准考证号、岗位进入资格复审最低分等)将在有关区县招聘过程信息公布渠道对应栏目进行公布,详见(附件5),请考生及时关注。
(二)资格复审
1.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等事宜将在有关区县招聘过程信息公布渠道对应栏目进行公布,详见(附件5),请考生自行查询,对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
对需递补进入资格审查的,因考生提供通信方式有误、未接听电话等无法联系的,视为自行放弃递补资格。
2.面试资格复审所需材料。进入面试人员应按要求携带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招聘方明确的其他佐证材料,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资格复审时,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境内高校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各学期成绩单及其他应聘佐证材料,境外高校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可提供入学证明、所学专业、课程(含各学期成绩单)及相应正规翻译资料等佐证材料。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或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取消面试资格。
考生属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须在面试资格复审时主动提供加盖公章的《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不能按期提供《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意报考证明》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限的,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资格复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的,取消面试资格,其缺额一般应递补,并按报考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若递补进行后,后续环节竞争比例仍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区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后,可进一步放宽开考比例。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由招聘方通知,请考生保持通信畅通,并及时关注有关区县招聘过程信息公布渠道对应栏目发布的相关公告。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项目。面试采取综合面试或综合面试与专业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对考生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专业面试(部分岗位设置)采取试讲、答辩等方式,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操作水平、专业实践能力等情况。各岗位开展面试的具体方式详见《岗位一览表》(附件1);专业面试、综合面试分值均为100分;综合面试、专业面试时间一般均不少于10分钟。
3.面试组织实施。
组织面试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因考生于面试当天弃考、迟到等原因,导致招聘岗位仅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的,该招聘岗位的面试正常进行。
对面试实际竞争比例未达到2:1的岗位,考生任一科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的,一般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由区县人力社保局会同主管部门按照“人岗相适”原则研究确认并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可确定为体检人选。
(四)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
根据本公告附件1中招聘岗位的“考试类型”和“成绩计算类型”,分别按以下规则计算总成绩(各阶段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2位,按四舍五入计算):
组织笔试的岗位:
1.甲类: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5×50%+综合面试成绩×50%;
2.乙类: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1.5×50%+专业面试成绩×25%+综合面试成绩×25%。
未组织笔试的岗位:
1.甲类:总成绩=综合面试成绩;
2.乙类:总成绩=专业面试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50%。
其中,专业面试如采取两种不同方式的,每种方式各占专业面试成绩的50%。
考试考核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
总成绩及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将在有关区县招聘过程信息公布渠道对应栏目进行公布,详见(附件5),请考生及时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