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重庆大学附属中心医院赴市外考核招聘考试报考条件

2025/10/21 5:36:19

来源:易考吧卫生系统招聘招聘考试网

导语

2025年重庆大学附属中心医院赴市外考核招聘考试报考条件

  1.医学类毕业生:医学类博士研究生,其中急需紧缺专业可放宽至硕士研究生(应届毕业生须于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

  2.高层次医学人才:具有相应高级职称。

  3.市外医学领军人才:符合《重庆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试行办法》相关要求的市外医学领军人才。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

  4.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规定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与招聘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及其他构成亲属回避关系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未满机关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的新录用公务员(含选调生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处于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明确的最低服务期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并完成拟录(聘)用公示的拟招录(聘)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基层机构就业但未满最低服务期(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生、医学生,重庆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三)工作经历

  本公告所要求的工作经历及最低服务期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如:2024年11月至2025年10月的连续工作经历,视为工作经历满1年(即12个月),以此类推。工作年限计算中,考生在不同用人单位工作的年限可累计计算;在村(社区)组织及其他各类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参加大学生村官、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经历,在军队服现役或其他工作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实习见习或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不视为工作经历。

  (四)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30日,如“38周岁以下”,指未满39周岁,在1986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特别优秀或急需紧缺人才经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其中,退役军人或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消防救援人员报考的,年龄放宽3周岁。

  (五)毕业(学位)证书及职业(执业)资格等

  考生凭已取得的符合招聘条件的毕业(学位)证书、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资格条件报考。其中,除本公告明确有其他时限要求外,2025年毕业的博士研究生(不含视同为应届毕业生的情形)报考的,可放宽至2026年1月31日前取得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岗位资格条件明确的职业(执业)资格证、住培合格证等;2026年应届毕业生(不含视同为应届毕业生的情形)报考的,可放宽至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岗位资格条件明确的职业(执业)资格证、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以下简称“住培”)合格证等。本公告所称应届毕业生,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入学时将档案关系转移到就读学校的2026届普通高校毕业生。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于2026年9月30日前完成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可按照2026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对待。

  (六)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8周岁以下,均含38周岁;3年以上工作经历,指工作经历满3年;专技12级以上或以下,均含专技12级,以此类推。

  本公告涉及的时间节点(含试用期时间计算),除明确规定外,均以公告发布之日起算。

  未按期提交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材料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资格。

  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2年)未曾被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岗位录取(聘用)过的,可视为应届毕业生,其就业合同(协议)签订、工作经历、社保缴纳等情况不影响报考,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下列人员可报考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聘的岗位〔曾被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岗位录取(聘用)过的除外〕: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在本次招聘网上报名结束之日起30日内完成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参加大学生村官、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人员;2025年、2026年毕业的大学生退役军人,以及退役后一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士兵;应届毕业当年参加住培且于2025年住培合格并报考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与对应的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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