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甘肃省白银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引进第二批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考试报名时间及方法

2024/7/12 17:08:46

来源:易考吧卫生系统招聘招聘考试网

导语

2024年甘肃省白银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引进第二批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考试报名时间及方法

  (一)公告

  本次人才引进通过白银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及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引才公告。

  (二)报名

  1.本次人才引进采取网络报名、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指定邮箱及现场报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岗位需求表》)。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7月21日下午18时止,超过截止时间不再受理。

  2.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

  (2)毕业证;

  (3)学位证;

  (4)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执业医师资格证、规培证、护士执业资格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等(报考岗位若无要求,则不用提供);

  (5)教育部学历及学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在职人员报考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7)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照(白底)3张;

  (8)《白银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引进第二批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

  3.现场报名须携带(1)至(8)项证件及证明材料,交由工作人员审核。网络报名须将上述(1)至(6)项证件及证明材料以PDF格式扫描至同一文件,命名为“姓名+证件证明材料”;第(7)项照片电子版命名为“姓名+照片”;第(8)项《报名登记表》手写签名后扫描为PDF文件,命名为“姓名+报名登记表”;证件及证明材料PDF文件、照片电子版、《报名登记表》PDF扫描件压缩到同一文件包内,文件包命名为“岗位代码+XXX大学XXX专业XXX(姓名)+联系电话”,发送到指定邮箱内。

  4.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报名登记表》“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相关内容并签字确认,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否则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三)资格审查

  1.各引才单位按照本公告及《岗位需求表》(附件1),对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现场报名的应聘人员审核结果进行现场反馈,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审核结果反馈至考生的报名电子邮箱。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由各引才单位在面试前发放《面试通知书》。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面试通知书》通过报名电子邮箱发放,《面试通知书》为pdf格式文件,考生自行下载打印。资格审查不通过的不得参加面试。

  2.对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四)面试

  1.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现场面试。面试由各引才单位组织,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2.面试分“岗位专业知识答辩”和“综合能力答辩”两项,评定出综合成绩。每位考生面试总时间10分钟,其中岗位专业知识答辩时间7分钟,综合能力答辩时间3分钟。分值均为百分制,成绩计算保留两位小数,岗位专业知识答辩占60%,综合能力答辩占40%。总成绩=岗位专业知识答辩成绩×60%+综合能力答辩成绩×40%。

  3.开考比例:岗位开考比例为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通过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80分)的方式组织面试,低于80分的取消引进资格。

  4.拟聘人员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及引进计划等额确定,末位成绩出现并列时,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人选。

  5.拟聘人员因个人原因放弃出现岗位空缺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总成绩低于80分的不得递补)。

  (五)体检

  1.体检由各引才单位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新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人选。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体检时须携带身份证原件、《面试通知书》。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3.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以一次为限,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如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4.因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形成职位空缺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总成绩低于80分的不得递补)。本环节递补只进行1次,后续考察、公示环节出现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六)考察

  1.各引才单位成立考察组,对进入考察程序的考生,首先进行资格复审(考生提交报名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照片4张)。复审通过的,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能力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

  2.考察完成后写出书面考察意见,对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如在规定时间内不配合考察或不能提交上述证件资料的,按自动放弃对待。

  (七)公示及聘用

  1.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由引才单位研究审定后,在本单位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组织、编制和人社部门备案,并办理入编、聘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

  2.本次引进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1年),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约定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5年内不受理个人人事调动申请。

  3.聘用人员未在引才单位规定的年限内取得执业医师、执业护士等相应执业资格的,引才单位可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4.凡是符合我市卫生健康系统人才引进相关扶持政策的,按政策规定落实相关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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