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广东省汕头市中医医院招聘编外人员考试报名时间及方法

2025/6/9 12:20:23

来源:易考吧卫生系统招聘招聘考试网

导语

2025年广东省汕头市中医医院招聘编外人员考试报名时间及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网络报名的邮箱为2793257911@QQ.com。

  2.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2025年6月9日8:00至2025年6月13日17:30。

  3.报名要求。应聘者于2025年6月13日17:30前如实将以下报名材料打包压缩至一个压缩包投递到报名电子邮箱(邮件主题命名为:应聘岗位序号+应聘岗位+学历+姓名+毕业院校)。

  (1)《汕头市中医医院2025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附件2)和《汕头市中医医院2025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考生信息表》(附件3);

  (2)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本人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及规培证书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书扫描件。未毕业者,需提供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截图以及填写《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承诺书》(附件5);

  (4)诚信承诺书(附件6)。

  4.注意事项。

  (1)附件2与附件3要以原有格式发送,并填写完整,以其它形式发送的视为发送失败;

  (2)报名材料未打包压缩至一个压缩包发送至邮箱者,视为发送失败;

  (3)未按公告要求发送相关证明材料或未按要求命名邮件主题和压缩包者,视为报名失败。

  (4)若邮件命名中的报考岗位与附件中的报考岗位不同,视为报名失败;

  (5)请勿重复发送报名邮件。

  (二)资格初审

  汕头市中医医院招聘工作小组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初审,于报名截止后7个工作日通过考生报名邮箱及汕头市中医医院官网反馈初审结果。(请考生自行查阅)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考生弄虚作假或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试和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请各位考生保持报名邮箱等联系方式畅通,因提供不准确个人信息造成无法联系或个人信息填写错误而影响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出生日期、毕业日期写错。)

  (三)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将在汕头市中医医院官网发布通知),对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提供报名所需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验后当场退回)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资格人员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告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汕头市中医医院申请复核。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现场资格复审合格的,向应聘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

  (四)考试

  本次招聘按照高层次紧缺岗位(岗位招聘条件为副高职称或研究生学历)直接面试、其他岗位先笔试后面试的形式进行考试。

  笔试形式为电子化闭卷考试,笔试科目是招聘岗位相关专业的三基知识,笔试入围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相关岗位招聘计划指标1:3的比例确定。

  面试采取专业考查现场问答形式,按照同一岗位面试考生由同一评委组在同一时间段采取同一试题的原则开展面试。

  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及须知等有关事项将在汕头市中医医院官网公布。

  面试后根据各招聘岗位考生考试总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名次。直接面试岗位以7个评委的平均分计算考试总评成绩,以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先笔试后面试岗位按照“面试总评得分*50%+笔试得分*50%”计算考生总评成绩,以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的,则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也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以确定名次。

  按招聘岗位,在总评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确定与招聘岗位数量等额的体检人员。

  成绩合格人选和体检人员名单在汕头市中医医院官网公布。

  (五)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体检时间、地点、费用等有关事宜在医院官网公布。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政治素质、道德品行、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考察人选不符合招聘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拟聘公示

  考察对象经考察合格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汕头市中医医院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

  考察人选对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间内向汕头市中医医院纪检室书面申辩。其他人员对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间内向汕头市中医医院纪检室提出异议。

  (八)聘用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汕头市中医医院人事科于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办理拟聘用人员聘用手续。招聘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

  (九)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从同一岗位总评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总评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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