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贵州省黔西南州人民医院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报考条件
2025/10/13 11:18:39
来源:易考吧卫生系统招聘招聘考试网
导语
(一)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
4.诚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身体条件符合国家和贵州省有关规定,能胜任岗位工作。
7.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7年9月30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9年9月30日及以后出生)。
8.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等资格条件。
9.具体专业要求和其他条件:
(1)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的,即该学科门类所包含的一级学科和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一级学科的,即该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
(2)在专业要求上,考生毕业证书上显示的专业与学历必须和《黔西南州2025年秋季公开招聘岗位表》上要求的专业与学历一致(仅是学位证书上专业与《岗位表》的专业一致视为专业不符)。专业参考目录见“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首页-政务公开-重点领域信息-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目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设置参考目录”https://rst.guizhou.gov.cn/zwgk/zdlyxx/sydwgkzp/202412/t20241224_86395724.html。
(3)专业要求为二级学科的,对属于该二级学科专业研究方向且课程相同率达到70%以上的一级学科,以及留学归国、高校自设学科等应聘人员所学学科专业与资格条件要求的学科专业相近但不在选定参考目录内,且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与岗位所需专业相近率达到70%的,可纳入报考范围。
(4)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须在报名前取得相关资格,并在现场资格复审时提供符合条件的证书原件,2025年高校毕业生须在入职后两年内取得相关资格。
10.符合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和聘用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6.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7.黔西南州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正式工作人员(工勤人员、自收自支事业人员除外)。
8.截至2025年9月30日仍在读的全日制非2025届毕业生或军队服现役人员。
9.截至2025年9月30日服务期未满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毕业生。
10.不能按规定提供岗位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其他资格条件资料等原件的,或不符合《招聘简章》要求的其他条件的人员。
11.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相关须回避情形的岗位。
1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和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