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海南省文昌市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考核招聘专技人员考试报名时间及方法

2025/11/19 15:46:13

来源:易考吧卫生系统招聘招聘考试网

导语

2025年海南省文昌市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考核招聘专技人员考试报名时间及方法

  (一)公告

  公告时间:2025年11月19日至12月3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11月25日至12月3日,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2.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不收取报名费。考生从文昌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告中下载报名表等相关材料,考生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及其全部附件,详细了解报考条件、报名程序及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等信息。

  3.报名地点:海南省文昌市文城镇文建东里17号市卫生健康委办公楼一楼人事科教室(102室)。

  4.提交材料

  现场报名时应提供如下材料(核原件收复印件):

  (1)《2025年文昌市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考核招聘专技人员报名表》1份(附件2);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印件需要提供户主页及报考人员本人页);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复印件需要正反面在同一页上);

  (4)岗位有学历、学位要求的,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附有二维码标识);

  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的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5)岗位有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等要求的,提供相关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6)岗位有相关工作经验要求的,其工作经历的最终确认以考生本人档案记载的原始材料为依据,需提供从社保机构打印的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记录和本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缴纳记录和劳动合同中需明确所从事的职位,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19日;

  (7)在编在岗工作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市县级业务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加盖公章);单位选派的规培生,须出具派出单位、规培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加盖公章)。以上同意报考证明,须在报名日期之前取得;

  (8)打印全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网址:http://zxgk.court.gov.cn/);

  (9)诚信承诺书;

  (10)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5.已过报名期限后不再接受考生报名。

  6.考生报考后应及时登录文昌市人民政府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

  7.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

  考生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报名表各项内容。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考生须对所提供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信息填报不全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虚假填报信息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三)资格审查

  市卫生健康委依据公告的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在通过现场资格审查后,应在现场扫描工作人员提供的二维码,并按要求填写报考人员信息。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文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文昌市人民政府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通知,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如考生未及时登陆相关网站了解报考信息,造成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本次招聘岗位均为考核招聘,不设开考比例,报考招聘岗位且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人数低于岗位招聘人数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无人报考的岗位则取消该岗位招聘。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四)领取准考证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应随时关注文昌市人民政府网站关于领取准考证信息的通知及要求,及时领取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参加面试,逾期未领取准考证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五)面试考核

  考生应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考场,准时参加面试。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1.面试时间:详见准考证。

  2.面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面试方式:主要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采用百分制,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合格分数线按60分划定,面试成绩不达60分不予聘用。

  4.面试考核内容:重点测试职业道德、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等方面的内容,重点考核应聘者适应岗位能力。

  5.面试成绩在文昌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在岗位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

  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并到市卫生健康委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及聘用资格。

  (七)考察

  根据面试、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主要是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个人档案和相关考察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考察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聘用资格,空缺的招聘名额,从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公示

  1.根据面试、体检及考察情况,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文昌市人民政府网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被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市卫生健康委只对公示期内反映的情况进行核查,逾期不再受理举报。为维护报考人员权益,举报人必须实名举报。

  (九)聘用

  1.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发放《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经市卫生健康委同意盖章后,报市委编委批准,办理聘用和入编手续。

  2.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受聘人员转正后,可按照现取得的专业技术职称参加本单位职称聘用的竞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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