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河北省承德市市直事业单位卫生类招聘考试报名时间及方法

2025/8/28 16:20:54

来源:易考吧卫生系统招聘招聘考试网

导语

2025年河北省承德市市直事业单位卫生类招聘考试报名时间及方法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5年9月1日至9月5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承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承德市双桥区石油南路)。

  3.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同时进行资格审查,每人限报1个岗位。招聘工作人员的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如果报名人数达不到3:1竞争比例,按规定核减招聘计划(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在网站发布公告并通知应聘人员。报考取消岗位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一次其他岗位。

  4.报名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

  (1)《承德市2025年市直事业单位卫生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本人签名的原件,按照表格内容规范填写,照片要求粘贴近期免冠小二寸照片(附件2);

  (2)《诚信承诺书》本人签名的原件(附件3);

  (3)有效居民身份证(二代)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证明》主要内容为:“XXX同学于XX年XX月考入XXXXXX学校XXXXX院XXXXXX专业学习,拟于2025年XX月毕业,特此证明。”(《证明》需加盖研究生院或本学院公章)。国(境)外学校的上述材料还需经正规翻译机构翻译成中文,加盖翻译机构公章;

  (5)留学人员需提交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6)执业证、资格证、职称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7)近期正面二寸免冠照片2张(照片背面写好姓名);

  (8)报名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应届高校毕业生”除需提供上述相关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交《应届高校毕业生考生报考诚信承诺书》(附件4)及相关证明材料。

  报名考生提交的材料须真实准确,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报名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1)笔试时考生凭准考证、二代有效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参加笔试。

  (2)笔试形式:采取统一闭卷形式,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总分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3)笔试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4)笔试成绩公布:对在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根据笔试总体情况确定是否需要划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未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不具有面试资格),根据招聘计划,分岗位,依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考生,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考生,都进入面试环节。笔试存在缺考、作弊和成绩零分等情况的不得进入面试。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相关等信息在承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及时对外公布。

  2.面试

  本次面试根据专业及岗位特点,均采取结构化或专业测试方式进行,总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

  (1)面试时考生凭准考证、二代有效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参加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3)《面试通知单》。面试前在承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对外公布《面试通知单》领取通知,考生按规定时间地点领取《面试通知单》。面试具体地点、组别、时间安排及有关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

  (4)面试分组:报考同一岗位考生一般在同一个面试组和面试场次。

  (5)面试有关要求。每组考生在入闱后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组别和抽签号,不得报姓名。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和侯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违反规定的,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考生抽签时仍未到侯考室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予聘用。

  3.考试总成绩的合成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

  面试成绩当天在考点予以公布。面试结束后,及时在承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布进入体检考生名单。

  (三)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总成绩,分岗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生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如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进入体检。如出现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均相同者,除岗位有特殊要求的,按以下顺序确定优先进入体检考生:1.学历(学位)较高者;2.取得岗位执业资格证书者;3.具有工作经历或工作经历较长者(以养老保险证明为准,精确到月。);4.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5.曾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奖励且受奖级别较高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考核,由市直事业单位卫生类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体检、考核结果择优聘用。

  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有行业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考生或主动放弃体检的考生,取消其招聘资格,按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核对象。

  (四)考核

  考核主要审核本人档案和相关证明资料,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自律意识、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对考生本人有无违法违纪记录,有无政治历史问题等进行审查;并对其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复核。

  对考核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分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体检、考核。

  (五)公示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考核等情况,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在承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因各种原因取消拟聘人选聘用资格或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分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体检、考核和公示。

  (六)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报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2.用人单位必须同新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为新聘人员办理就业、工资等相关手续。被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3.对公示反映存在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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