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湖北省襄阳市保康县事业单位专项招聘急需紧缺人才薪酬待遇
2024/6/24 14:19:59
来源:易考吧卫生系统招聘招聘考试网
导语
根据《保康县支持人才发展十条意见》(保人才通〔2021〕2号)和《保康县人才引进与跟踪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精神,我县引进的普通全日制一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包含部分紧缺医疗卫生专业二类本科生)人才享受引进急需紧缺人才优惠政策待遇,其它学历层次人才不予享受,五年服务期内按实际服务年限享受以下优惠政策待遇。
(一)工资待遇
专项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其工资福利待遇统一按事业单位工资政策标准执行。
(二)安家补助
对引进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重点院校本科学历专业人才,分四个档次分别给予30万元、15万元、12万元、5万元安家费补助。安家补助分5年支付。
(三)生活补助
对引进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重点院校本科学历专业人才,分四个档次,每月分别发放4000元、2500元、2000元、1000元生活补助。生活补助连续发放5年。
(四)住房安排
在五年服务期内,为有住房需求的提供人才公寓。其中: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重点院校本科生提供一套60平方米的人才公寓;本科生两人合住一套不低于60平方米的人才公寓。对自行租住房屋的,在五年服务期内按标准给予租房补贴,其中: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补贴1万元,重点院校本科生每人每年最高补贴8000元,本科生每人每年最高补贴5000元,根据实际租房费用据实补贴。用人单位有空余住房的优先予以安排。
(五)岗位聘用
对本次专项招聘的急需紧缺人才首次聘用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比照享受或聘用到相应的岗位等级。其中:招聘正高、副高、中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分别聘用到专业技术四级、七级、十级岗位;招聘博士学位研究生、硕士学位研究生,聘用到专业技术岗位的,最高可分别聘用到八级、十一级岗位,聘用到专业技术岗位,应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招聘博士学位研究生、硕士学位研究生,聘用到管理岗位的,可分别聘用到七级、八级职员等级。
(六)家属安置及子女入学
引进人才配偶属于县外行政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的,若本人申请调动到县内工作的,由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即时办理;配偶、子女要求落户保康的,由公安部门直接办理落户手续;子女愿意到保康入学的,由教育部门协调入学。
(七)其他待遇
招聘的急需紧缺人才,服务期5年,试用期1年,试用期内比照转正定级人员确定工资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关系。5年服务期内,在充分发挥其专业特长的前提下可以在本县事业单位之间调动,参加本县公务员职位考录;工作期间表现优秀的,在年度考核评优、职务职级或职称晋升、参加各类培训等方面予以重点倾斜;5年服务期内中途离职或调离保康县的,按实际服务期限支付安家费、生活补助、租房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