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卫生健康局“校园宿迁日”招聘考试报名时间及方法
2024/9/18 14:41:12
来源:易考吧卫生系统招聘招聘考试网
导语
本次招聘工作由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卫生健康局组织,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核、考试、考察、体检和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发布公告
在宿豫区人民政府、兰州大学官网、招聘会现场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审核
报名工作由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通过邮箱及现场报名,所有报名者免收考试费用。邮箱报名时间:2024年9月14日—2024年9月25日18:00时。现场报名时间:2024年9月20日上午9:30-11:30,地点:兰州大学城关校区(兰州市天水南路222号)。
1.邮箱报名。报名考生下载报名表(附件2),按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在表格中插入报考者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80KB以下),并对照本次公告公布的岗位(附件1)进行填报,每人仅限填报一个岗位。
将填写完整的报名表电子表格,修改文件名为“招聘岗位代码+姓名”(邮件主题同为“招聘岗位代码+姓名”),发送至指定报名邮箱:sqgxqrmyy12345@163.com。届时工作人员将进行初审,并通过邮箱回复审核结果,审核不通过视为报名不成功。请考生及时到邮箱查看审核结果。报名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报名考生应认真对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岗位简介表》(附件1)中的专业、学历、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如在资格复审中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2.资格复审。通过邮箱报名成功的考生,均须参加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需提供材料包括但不限于:①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②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于同一张纸);③所在学校院系出具的毕业生证明或《成绩表》或毕业证、学位证;④本人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⑤双向就业推荐表原件(2025年应届毕业生不需要提供)。
其中: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需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
经审查,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所有有效证件材料原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现场确认的(因考生本人原因导致无法通知、联系到考生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网上提供虚假信息的或现场确认不合格、考生放弃现场确认的,取消其考试资格。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岗位,按照实际报名人数组织考试。
(三)考试
考试由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卫生健康局共同组织,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试采取专业化面试的方式,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考试结束后,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四)考察
考察在考试结束后组织实施,通过个别访谈、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和《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考察对象个人信用情况、违法犯罪记录情况纳入考察范围。考察合格人选签订三方协议。
(五)体检和公示聘用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合格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人选为拟聘用人选,在宿豫区人民政府、兰州大学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由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卫生健康局报区人社部门备案,办理相关聘用审批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首次聘用合同服务期不少于3年)。服务期内,聘用人员不得调动、借用、不接转人事档案,未满服务期的离职人员须承担违约责任,记入个人诚信档案。聘用人员试用期按国家规定执行。试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由招聘单位及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卫生健康局决定不予录用。体检、聘用时间另行通知。
此次招聘工作,在考察、体检环节考生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依次递补,聘用备案后不再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