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盐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2026年度公开招聘优秀青年人才考试报名时间及方法

2025/11/4 9:20:55

来源:易考吧卫生系统招聘招聘考试网

导语

江苏省盐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2026年度公开招聘优秀青年人才考试报名时间及方法

  (一)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在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盐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和相关高校网站发布相关信息。

  (二)报名时间、方式

  报名时间:2025年11月10日09:00—2025年11月23日16:00。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通过“盐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招聘系统”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线上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zp.ycwsjk.cn/login。

  (三)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所需材料: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②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③高校就读期间全部学段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方向证明等扫描件,其中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26年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2024年、2025年毕业生应聘面向2026年毕业生岗位的还需上传《“2026年毕业生”身份承诺书》(附件2);④其他材料:岗位报名需要的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扫描件。

  (2)每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岗位表》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考察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资格初审。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招聘单位根据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并及时反馈。应聘人员应在报名结束前登录系统查询审核结果,没有收到审核结果的,应联系招聘单位了解审核情况。应聘人员如对初审结果有异议,可从收到审核结果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向招聘单位陈述申辩,逾期视为没有异议。应聘人员因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导致资格初审未通过等导致报名不成功的,均视为报名无效,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

  (4)招聘岗位设1:3开考比例,对符合《2025年度盐城市直卫生健康单位紧缺专业人才需求目录》中公布的紧缺专业岗位,经核准,可以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学历要求为博士研究生的岗位不设开考比例。对报名资格合格人员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核减或取消,相应核减岗位招聘计划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岗位被取消者,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者视为主动放弃。报名成功人数超过40人的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开展考核。

  (5)应聘人员对所填写的报名信息和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核方式及签约

  1.考核方式

  (1)博士研究生学历岗位

  考核采取直接考察的形式进行,考察侧重于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核实应聘人员资格条件等,考察总分为100分,设60分合格线,低于合格线者不予录用,成绩当场公布。考察前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复审时提供所有报名材料原件,在职人员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资格复审不通过人员不得参加考察。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单位陈述申辩。

  (2)硕士研究生学历岗位

  考核采取专业化面试方式,主要考核招聘岗位应具备的专业知识,面试总分为100分,设60分合格线,低于合格线者不予录用,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前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复审时提供所有报名材料原件,在职人员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资格复审不通过人员不得参加面试。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单位陈述申辩。

  (3)报名成功人数超过40人的岗位

  考核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笔试:应聘人员参加专业理论考试,笔试总分100分,60分为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确定面试人选: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招聘岗位1:10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含末位同分者),不足1:10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员。在上述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面试前,招聘单位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提供所有报名材料原件,在职人员还必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如有复审不通过出现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人员。没有通过资格复审的,将被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单位陈述申辩。

  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低于合格线者不予录用,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2.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结束后,无笔试岗位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其他岗位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按50%计算。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3.现场签约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签约人员名单,由各招聘单位与其签订初步协议,并明确体检考察相关要求。

  若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加试时间、方式、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及考察

  体检工作由江苏省盐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组织,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2016〕140号)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招聘资格自然取消,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盐城市公务员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表现、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等情况。体检、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签订的协议失效。

  (六)公示及聘用

  1.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盐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

  2.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招聘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按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并约定试用期。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3.聘用人员正式任职后,新引进的博士研究生10年内给与8万元/年的科研补贴,符合盐城市“黄海明珠人才计划”申请条件的,可享受相关待遇。

  (七)回避

  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第七章第36条规定实行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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