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卫健系统部分医疗机构招聘合同制人员考试报考条件

2025/11/3 22:36:10

来源:易考吧卫生系统招聘招聘考试网

导语

2025年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卫健系统部分医疗机构招聘合同制人员考试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品行。

  3.1989年11月至2007年10月期间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及学位的人员或具有中级职称资格的人员,以及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可放宽至1984年11月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放宽至1979年11月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放宽至1974年11月以后出生。

  4.具备《岗位简介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1)资格条件中的“2025年毕业生”,指在2025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人员。

  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学位认证的人员,如报名时无工作单位,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聘用后有关事项按国家规定办理。

  “三支一扶”计划、“西部计划”“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志愿者,如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须取得相关证书)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

  (2)资格条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专业参考目录中没有的专业,如有院校开设并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已列入招聘条件的“专业”要求之中。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招聘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3)资格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截至2025年11月的累计工作经历(按月计算)。

  5.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5届毕业生;

  (2)南通市海门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在职合同制人员;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依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5)国(境)外留学毕业但截至报名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

  (6)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6年3月26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7)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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