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中医院招聘备案制医务人员体检及考察
2025/10/14 18:47:58
来源:易考吧卫生系统招聘招聘考试网
导语
(一)体检。体检由南通市通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二)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南通市通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会同通州区中医院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考察组织单位制定考察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
(三)公示。南通市通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南通市通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核后在通州人力资源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四)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在公示结束后,由南通市通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报南通市通州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南通市通州区财政局、南通市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并由用人单位根据核发的《南通市通州区备案制医务人员聘用通知书》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备案制医务人员应在《南通市通州区备案制医务人员聘用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首次合同签订1年。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已经与有关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规定自行负责解决。
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1年(含试用期2个月),合同期满后依据备案制医务人员考核情况及工作需要并结合《劳动合同法》依法续签,此后每3年签订一次劳动合同。
拟聘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一年后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由用人单位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五)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2.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它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聘用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