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江西省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招聘考试报名时间及方法
2025/9/22 12:44:50
来源:易考吧卫生系统招聘招聘考试网
导语
招聘公告通过抚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抚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公开发布。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公示、递补、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5年9月23日至10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非工作日不接受报名),报名地点为抚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新院区人事科(抚州市迎宾大道1099号,门诊大楼乘3号电梯到五楼)。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有意向考生需提供以下纸质应聘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人事科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抚州市第一人民医院2025年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1);
(2)《抚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应聘人员近亲属报告承诺书》(见附件2);
(3)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4)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认证报告;
(5)专业方向证明(研究生提供,需加盖研究生院公章);
(6)现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见附件3)、社保缴费证明或对应的劳动合同;
(7)岗位条件中涉及到的其它方面材料,如资格证书、执业证书、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等。
3.现场资格审查原则上需本人亲自到场,考生确因特殊事由无法到现场参加资格审查的,可委托他人代为资格审查。除需携带考生资格审查所需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外,还需携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考生本人签字按指印的资格审查委托书(见附件4)。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请应聘人员仔细对照所报考岗位条件,每人限报1个招聘岗位,不具备岗位条件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凡发现考生弄虚作假或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请各位考生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联系而影响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考核
1.考核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分别占总成绩的50%,均采用百分制。总成绩计算办法为: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采用四舍五入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笔试考试内容为西医临床类相关专业基础知识。面试主要为结构化面试,考核应聘人员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职业道德、应变能力、人际沟通、语言表达及举止仪表等综合素质。
2.笔试合格分数线(即考生按笔试有效成绩可进入下一环节的最低分数线):各类岗位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最低不得低于60分,将在抚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官网、微信公众号公布。凡考生笔试有效成绩低于所报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不得确定为入闱面试人员。
3.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本次招聘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以下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计划招聘数为4人及以下的岗位按1:3确定入闱面试人员;计划招聘数为5人的岗位按12人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未达到入闱比例的,参加该岗位笔试人员全部入闱面试,但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进入面试环节。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抚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官网、微信公众号公布。
4.对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产生的面试人员空额,从本岗位成绩合格且未入闱人员中按笔试有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因上述情况产生的递补面试人员,将在抚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官网、微信公众号公告,无人可递补时,将组织现有入闱且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面试。面试当天放弃的不予递补。
5.面试时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但该岗位招聘计划不再调减。对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以下规定,方能进入下一程序:
(1)当岗位实际面试人数只有1人时,该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合格线70分。
(2)当岗位实际面试人数大于1人且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时,其中总成绩排名该岗位末位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合格线70分。
6.笔试、面试的考试时间、地点、各环节成绩及递补情况等后续所有通知都将在抚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官网、微信公众号公布,接受社会监督,请应聘者及时主动关注查询。
(三)体检、考察、公示、递补、聘用
1.体检。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时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需诚信体检,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2.考察。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工作能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考察时还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3.公示。对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4.递补。因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按本岗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递补人员应按规定进行体检、考察及公示。
5.聘用。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存在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依照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一经聘用,服务期(含试用期)不得少于5年。
(四)待遇。人员实行编制外聘用管理,待遇按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监督和责任追究
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查明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和责任追究。有情节严重、影响恶劣或者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违规违纪行为的,将记入医院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其他注意事项
1.招聘岗位中所涉及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等均含本级;最低服务年限的计算,均含试用期,且今后要严格遵从最低服务年限的相关要求;公告中未尽事宜按照《抚州市事业单位2025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有关规定执行。
2.考生报考时,属资格审查及具体岗位条件问题,请拨打
抚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人事科电话:0794-8217816;
监督电话:抚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纪委办0794-8219019。
以上电话请在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拨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