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面向2023-2025届毕业生秋季校园招聘考试报名时间及方法
2024/11/30 10:57:57
来源:易考吧卫生系统招聘招聘考试网
导语
(一)岗位查询
海城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面向2023-2025届毕业生校园招聘的人数、岗位简介、专业要求等相关内容可通过海城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aicheng.gov.cn/)查询。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日9:00时至2024年12月11日12:00时。
2.报名提交信息
本次招聘采取邮箱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可在2024年12月2日9:00时至2024年12月11日12:00时期间通过邮箱提交报名信息及相关材料。
3.查询审查结果
报名期间,报考审核人员通过邮箱对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进行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报名24小时内通过邮件反馈初审意见。报考人员可通过提交报名材料的邮箱查询审查结果。
报名邮箱:
hcjyjjsgzk@163.com
4.报名资格审查材料:
(1)《2024年海城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面向2023-2025届毕业生秋季校园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照片处需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本人签字处必须手签);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电子版;
(3)本人《个人简历》(须提供应聘者自然情况,个人荣誉和社会实践经验等相关材料);
(4)加盖学校、院系公章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推荐表》(表内要准确注明考生专业名称,专业名称要与毕业证一致);
(5)2025届毕业生需提供加盖院系公章的成绩单一份;
(6)2023届、2024届报名考生提供研究生《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扫描电子版;2025届报名考生提供本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扫描电子版。
(7)考生需提供医师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原件扫描电子版,2025届毕业生未取得住院医师规划化培训证考生不需上传此项。
(8)考生需根据《海城市卫健系统面向2023-2025届毕业生秋季校园招聘岗位信息表》岗位信息要求提供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成绩单。
以上材料需报考人员提供PDF格式电子扫描件(《报名登记表》需同时上传Excel版),形成的图片要清晰、完整,所有电子件须打包上传,并如实命名,文件名格式为:“报考单位+本人姓名+报考岗位(学科)”。邮件发送成功依据为邮箱自动回复,资格审核以发送邮箱的材料为准。
考生报名时,要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提交报名相关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考试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随时取消考试及应聘资格。
(三)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信息一经审核通过,原则上不允许更改。
2.报考人员根据所学专业按专业对口的原则报考。报考人员辅修的第二学位只有学位证书,没有毕业证书的,不能以辅修第二学位所学的专业报考。具有高校、国家承认学历及学位的双专业毕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的,其中一个专业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可以报考。
3.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须于2024年12月2日之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及必要的专业证明材料。
4.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的或与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相符的,一经查实,取消其面试、聘用资格。
(四)面试
1.面试不设开考比例。
2.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面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录用。
3.面试拟于2024年12月21日进行,具体安排详见面试公告。具体事宜将在海城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aicheng.gov.cn/)另行公告。
(五)确定拟签约人选
考生的面试成绩作为最终成绩,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比例确定拟签约应聘者名单。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同分者看小数点后三位,仍同分者按照面试考官打出的最高分成绩高者定为拟签约人员。
(六)签约
2025届毕业生签约时,先对进入签约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应聘人员需携带本人的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具体材料包括:
1.《2024年海城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面向2023-2025届毕业生秋季校园招聘报名登记表》;
2.身份证;
3.《就业协议书》;
4.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研究生在读证明;
5.留学回国人员需额外提供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及必要的专业证明材料;
6.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合格考生确定为签约人选,由用人单位组织签订就业协议。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出现的岗位空缺,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从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七)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体检由海城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医院进行。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用人单位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
(八)考察
由用人单位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专业能力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
(九)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员信息统一在海城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aicheng.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备案、事业单位正式聘用等相关手续。对于公示有疑义的人员,将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
2025届毕业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业(2025年9月1日前),并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规培证书以后,由海城市人社局统一组织考生考察、公示,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备案表》,再办理事业单位正式聘用手续。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