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辽宁省大连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招聘合同制人员考试报名时间及方法
2025/8/26 10:34:18
来源:易考吧卫生系统招聘招聘考试网
导语
(一)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信息在“大连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订阅号”微信公众号或其他媒体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
报名时间:2025年8月25日9:00至9月4日16:00;
资格审查时间:2025年8月25日9:00至9月5日16:00。
2.报名和资格审查程序
报名材料及顺序:
(1)报名登记表(附件2),填写并A4纸打印,本人签字扫描后上传;(命名方式:1.应聘岗位+姓名+学历)
(2)本人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正、反面);(命名方式:2.身份证)
(3)第一学历至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命名方式:3.毕业证及学位证)
(4)“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www.chsi.com.cn)下载第一学历至最高学历“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验证码需在有效期内);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加盖院校公章)、验证码在有效期内的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命名方式:4.验证报告)
(5)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证书(成绩通过尚未发证的需提供成绩单或成绩查询截图);(命名方式:5.技术资格)
(6)规培协议或证明;(命名方式:6.规培证明)
(7)所获得的各类奖励、荣誉证书等其他材料。(命名方式:7.其他)
(8)应聘申请汇总表Excel版(附件3);(命名方式:8.汇总表)
报名和资格审查采取网上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以电子邮件接收时间为准,逾期作废),将上述所有报名材料中的第(1)至(7)项分别扫描成PDF格式文件(内容清晰、完整)并按要求的固定格式命名,与第(8)项压缩成一个压缩包文件(不大于10MB),压缩包文件及邮件标题为“本人姓名+报考岗位”,发送至dllyrsk@163.com。邮件发送成功依据为邮箱自动回复,请勿重复投递(重复投递造成的后果由个人承担)。
报名期间,审核人员通过邮箱对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进行初审,并在应聘人员报名24小时内通过邮件反馈初审意见,应聘人员可通过提交报名材料的邮箱查询审查结果。
资格审核以发送邮箱的材料为准,未按公告要求准备报名材料或缺少报名材料的、以及在第三方渠道投递报名材料等的均视为报名失败。如资格审查未通过,应聘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修改或补充资料再次提交。
3.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弄虚作假的或与招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在招聘工作中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三)笔试(适用传染病科医师、呼吸科医师、慢病随访中心医师岗位)
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相关专业知识。试题全部为客观题,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分数线,未达到及格分数线者不能参加面试。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
应聘人员应按照人力资源部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未按期参加考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参加考试时,应聘人员必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迟到超过15分钟不得入场。
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岗位招聘计划2:1的比例拟定面试入围人员,按比例确定的最后一名人选笔试成绩并列者,均拟定为面试入围人员。
笔试结束后,将通过“大连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订阅号”微信公众号发布拟定面试入围人员及参加资格审查的公告,或以其他方式通知应聘人员。
(四)实操考核(适用超声科医师及检验科检验技师岗位)
实操内容为专业技能操作,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分数线,未达到及格分数线者不能参加面试。
实操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按照实操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岗位招聘计划2:1的比例拟定面试入围人员,按比例确定的最后一名人选实操成绩并列者,均拟定为面试入围人员。
实操结束后,将通过“大连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订阅号”微信公众号发布拟定面试入围人员的公告,或以其他方式通知应聘人员。
(五)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每名考生面试时间15分钟,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
应聘人员应按照要求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未按期参加面试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参加面试时,应聘人员必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未携带者不得参加考试。
(六)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100分,按照笔试/实操、面试成绩权重计分法计算,其权重为5:5,考试总成绩=笔试/实操成绩×50%+面试成绩×5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依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每个岗位招聘计划与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面试成绩仍相同的,通过加试的方法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
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在“大连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订阅号”微信公众号公布,或以其他方式通知应聘人员。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统一在大连市体检中心进行。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需要复检的,应在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按中心要求来院参加考察,对于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察或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人员不予聘用,由此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八)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大连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订阅号”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如因其他原因未能聘用而产生招聘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