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辽宁省沈阳市医疗卫生系统招聘急需紧缺人才391人公告考试报考条件
2025/10/14 11:40:01
来源:易考吧卫生系统招聘招聘考试网
导语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
1.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详见《2025年沈阳市医疗卫生系统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计划信息表》(附件1)。
2.应聘人员年龄原则上要求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及以下(即1984年10月15日至2007年10月15日(含)期间出生),已取得副高级职称资格45周岁及以下(即1979年10月15日至2007年10月15日(含)期间出生)、已取得正高级职称资格50周岁及以下(即1974年10月15日至2007年10月15日(含)期间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按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执行,具体出生日期的计算方法同上。
3.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是指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应聘人员应于2025年10月15日(含)前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教育部认证,认证的专业须与招聘规定的专业相同或相近。招聘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须与招聘岗位相符。
4.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三)下列情形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应当回避的;
5.在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并仍处于禁考期的;
6.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8.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含在读非应届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或专科学历报考,在读非应届本科生不能以已取得的专科学历报考);
9.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