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根河市事业单位卫生系统引进人才考试报名时间及方法

2025/7/17 17:11:56

来源:易考吧卫生系统招聘招聘考试网

导语

2025年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根河市事业单位卫生系统引进人才考试报名时间及方法

  (一)报名

  (1)报名人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邮箱ghswjwbm@163.com,报名时间为:2025年7月28日9:00至2025年8月1日12:00。

  (2)每位报名人员在《岗位需求目录》中只能选报一个岗位,凡报两个及以上岗位且通过资格初审的(含综合类岗位、党校、教育系统、卫生系统、文旅岗位),取消引进资格。(3)报名人员应认真阅读或咨询相关要求,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岗位条件,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

  (4)报名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要求认真填写《2025年根河市事业单位卫生系统引进人才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附件2)。填写学习经历时,须注明就读学校、院系和专业。如有工作经历,须注明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及工作岗位。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查通过)

  (5)报名需要提供的资料原件扫描件:

  ①《报名表》,近期2寸蓝底免冠彩色照片;

  ②本人二代身份证(有效期限内临时身份证或护照);

  ③学历学位证书,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考生属2025年应届毕业生且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所在学校(学院或系部)学历学籍证明,证明中须明确该考生是否能够按期毕业、是否能够按期领取学历学位证书,同时应聘考生须提交本人亲笔书写的承诺书一份(见附件3)。

  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除须上传《公告》和《岗位需求目录》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经正规翻译机构或公证处公证的成绩单和毕业证书;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⑤报名人员属于根河市域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和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已过试用期及最低服务年限的证明和同意报考证明;报名人员为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报考的证明。

  网络报名流程:报名人员将《报名登记表》和报名所需材料原件扫描件按序整理成1个PDF文件,文件命名为“姓名+报考岗位+联系电话”,上传到指定电子邮箱(ghswjwbm@163.com),报名后,请电话告知工作人员。报名时间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报名人员如在2日内未收到答复邮件,请务必电话咨询报名单位,超过报名截止时间不再接受报名。报送材料原件请妥善保管,资格复审时须提交原件。

  (6)在引进人才工作过程中,报名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若因个人原因导致未能联系上本人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相应资格。

  (二)资格初审

  (1)初审工作与报名工作同步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时间为:22025年7月28日9:00至2025年8月1日16:00,资格初审材料以公告要求为准。初审工作由根河市卫生系统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并提出审核意见。未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可在2025年8月1日16:00前修改信息,再次提交审核,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重新提交的视为放弃报考,资格审核时间顺延1小时截止。

  (2)《岗位需求目录》中涉及的学历、专业等岗位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用人单位负责解释。咨询电话详见《岗位需求目录》。

  (3)资格复审工作将在人岗相适评估成绩公布之后进行。

  (4)凡引进计划数与资格初审通过人数超过1:30的岗位,加试笔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环节。加试由根河市卫生系统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加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四舍五入),不计入人岗相适评估成绩。按照加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1:30的比例确定进入人岗相适评估环节的人选,同一岗位因末位加试成绩并列而超过1:30比例的,全部进入人岗相适评估环节。进入人岗相适评估人选在根河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三)人岗相适评估

  本次人才引进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以面试的方式进行。人岗相适评估环节均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不按规定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1.人岗相适评估方式

  人岗相适评估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拟引进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在人岗相适评估结束后,按照每个岗位人岗相适评估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计划引进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员,并在根河市人民政府政府网站公布。

  引进计划内同一岗位考生人岗相适评估成绩出现并列的进行加试。加试形式由领导小组议定,并在根河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四)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由根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等在根河市人民政府网站另行公告。

  2.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对资格复审后出现缺额的岗位,在人岗相适评估的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照人岗相适评估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1日内若出现5次以上未能电话联系上拟递补考生的情况,视为自动放弃递补资格。

  4.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报名表》及报名时上传所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5.资格复审重点审核报名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以及未通过资格复审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资格复审结果反馈市卫生系统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市卫生系统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告知报名人员。

  6.资格审查贯穿引才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中发现引进人员有违规违纪、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引进岗位条件等情况的,一律取消引进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工作由根河市卫生系统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2.对于放弃体检、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取消其引进资格,按照该岗位考生人岗相适评估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3.考察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拟引进人员的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考察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聘用。重点考察被考察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拟引进人员面谈等方式进行,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4.通过体检和考察的拟引进人员,将在呼伦贝尔人才网、根河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有反映问题人员以实名制实事求是地提供可供调查的问题线索。

  (六)递补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中,对在成绩公布、体检、档案审核、政审考察、公示等环节出现缺额的岗位,按照本岗位人岗相适评估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进行递补,低于人岗相适评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予递补。拟引进人员聘用通知下发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试用期制度引进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引进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即享受相关待遇。试用期结束后,由用人单位对引进人员进行转正考核,提出考核意见,提交所在主管部门党委(党组)研究确定考核结果,并报根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引进人员如已有职称,且用人单位有空余专业技术岗位职数可视具体情况自行决定是否聘任);考核不合格的,办理解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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