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乌审旗公立医院招38名专业技术人员考试报名时间及方法
2025/9/29 11:20:55
来源:易考吧卫生系统招聘招聘考试网
导语
(一)发布公告
通过乌审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发布引进公告。发布时间为2025年9月26日——2025年10月9日。
(二)网上报名
1.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可登录乌审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wsq.gov.cn/)点击飘窗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9日8:30至2025年10月15日17:30。
2.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引进公告和报考岗位所需条件,确认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名时,须先在报名网站上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然后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二代身份证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等相关报名材料。在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保存后提交。
3.岗位需求表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等,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设置。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本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对现行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的一些高校的自设专业、新兴学科、国外教育学科等,报考人员也要如实填写,以便资格审查人员初步判断是否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
4.报考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高中毕业至今的所有经历,起止年月要前后衔接,不得间断,未参加学习或工作期间,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公务员(参公人员)或已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要注明“已过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或“未过试用期和最低服务年限”。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5.报考人员必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一致性、有效性负责,凡因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不一致而影响报名、资格审核、聘用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引进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6.本次人才引进不收取报名费。
(三)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时间为2025年10月9日9:00至2025年10月17日12:00,由本次公立医院公开引进领导小组负责。
2.审核人员在报考人员报名后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或信息不完整而审核不通过人员,要及时关注审查意见,避免重复提交(每人最多可提交三次),报名人员未及时关注审查意见而造成报名不成功的责任自负。(提示:报考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初审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
3.报考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后,不得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于资格初审截止前自行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并妥善保管,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无《报名登记表》者,一律不接受资格复审。
4.报名截止后,对没有符合条件报考人员的岗位,经本次公立医院公开引进领导小组研究,可延长报名时间或将该岗位引进名额调剂至同院其他岗位。
(四)资格复审
资格审查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引进单位严格按照引进公告确定的引进条件和有关政策规定进行资格审查,准确把握审查标准,统一审查尺度,不得随意放宽专业条件。建立双人审查、集体研究、领导签字制度,对报考人员所学专业界定不清,要按教育部门相关规定,提交公立医院公开引进领导小组集体研究或专家论证后,再行决定。
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报考人员要在指定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引进资格。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将通过指定网站或公众号予以公布。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报名登记表》原件;
2.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规培合格证书或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留学回国人员以留学取得学历报考的,除须提供《公告》和《岗位需求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相关专业资格、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资格复审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在编工作人员的,需提交所在单位已过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的证明材料;
6.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及复印件。
资格审核将贯穿于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
(五)笔试及面试
本次人才引进不设开考比例,设置笔试、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以《准考证》为准。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1.笔试主要为专业能力测试,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蒙古语言文字两种文字试卷。试卷由公立医院公开引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第三方专家命题、阅卷,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满分100分。
报考“蒙医岗”岗位人员须使用蒙古语言文字作答;报考其他岗位人员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同一试卷出现两种及以上文字作答的,该试卷按零分处理。未如期参加笔试的,视为自动放弃人才引进资格。
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由公立医院公开引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第三方进行,主要考查报考人员基本能力和专业素质,满分为100分。蒙医岗使用蒙古语言作答,其他岗位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未如期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人才引进资格。
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无法确定排名顺序的,按笔试成绩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总成绩及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人员名单将通过指定网站予以公布。
(六)体检
1.体检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做到认真负责、组织严密、程序严格、公开透明。报考人员需要复检的,卫生健康委员会或引进单位在接到医疗体检机构通知后及时通知报考人员进行复检。
3.报考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引进资格。
4.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需要回避关系的,体检医生应进行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体检医生和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七)考察
1.考察工作由本次公立医院引进领导小组和用人单位负责,成立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的考察组。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被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2.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的,从符合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仍按程序进行体检、考察等环节,体检、考察环节只递补1次。体检和考察工作具体安排由乌审旗卫生健康委员会另行通知。
(八)公示和聘用
1.根据考察人选的总成绩以及体检、考察情况,经旗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后,确定拟引进人选,在指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引进资格,不再进行递补;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引进,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引进。
2.对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引进且档案审查合格的拟引进人员,由组织、人社、编制、卫健等部门办理人才引进相关手续。未能如期取得规培证、人事档案等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造成岗位空缺的,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
3.拟引进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引进资格。
4.引进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用人单位与引进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新引进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按规定适当调整,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5.本次引进人才在乌审旗最低服务期为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参与旗内外机关事业单位考录引进,不得调离乌审旗。服务期内调离或辞职人员须承担人才引进违约责任,对无正当理由放弃或不履行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将记入本人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