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内蒙古乌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公立医院总量管理(控制数)人员招聘考试报名时间及方法
2025/10/17 19:50:16
来源:易考吧卫生系统招聘招聘考试网
导语
(一)报名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间、地点、岗位、形式将在“乌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公众号发布考试公告。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多个岗位的,所有报名信息无效。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1.网络报名邮箱及时间:
(1)报名邮箱
乌海市人民医院网报邮箱:
whsrmyy_hr@163.com
乌海市中医蒙医医院网报邮箱:
925954483@qq.com
乌海市妇幼保健院网报邮箱:
fyrz2725@163.com
乌海市职业病防治院网报邮箱:
zybfzyzhbgs@163.com
乌海市精神卫生中心网报邮箱:
whsjswszxrsk@163.com
乌海市第五人民医院网报邮箱:
whscrbyy@163.com
(2)网络报名时间
2025年10月15日—10月24日09:00至18:00。
2.现场报名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年10月23日09:00至11:30。
地点:内蒙古医科大学金山校区体育馆(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敕勒川乳业开发区内蒙古医科大学金山校区)
(2)时间:2025年10月24日09:00至11:30。
地点:包头医学院体育馆(内蒙古包头市东河区建设路31号)
3.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报名时,应聘人员需签署《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2)。
(2)填写《乌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公立医院2025年总量管理(控制数)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3,以下简称《登记表》),提交正面免冠2寸照;应聘人员在填写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专科(本科)毕业至今的所有经历,不按要求填写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学习经历:要填写上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起止年月、所读高校、院系、专业、学位(含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及专业)。
工作简历:截止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要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
(3)应聘人员须提供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与参加面试时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4)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
留学回国人员以留学取得学历应聘的,除须提供《公告》和《岗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岗位有要求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执(职)业准入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6)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1.招聘单位负责资格审核具体事宜。各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材料进行全面审核,经资格审查确认后,报名信息不得更改。
2.凡不符合应聘条件的,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以及未经资格初审部门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初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3.《岗位表》中涉及的学历、专业等岗位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负责资格审查的招聘单位解释,咨询电话详见《岗位表》(附件1)。
(三)面试
1.面试时间:2025年10月25日14:30开始。
2.面试地点:包头医学院国际文化交流中心三楼会议室(导航:
https://surl.amap.com/3c3lZUfDc5zp)
提示:应聘人员请提前40分钟到达面试地点进行抽签,并携带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登记表》(附件3)。
3.本次面试不设置开考比例,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综合素质以及医患沟通能力等,面试时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应聘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须在同一考官小组、使用同一套试题、在连续时间内进行面试。
4.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由考官现场打分后取平均分(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考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5.参加应聘人员抽签的顺序号是在考试过程中的身份标识,严禁应聘人员交换抽签顺序号。
6.应聘人员进入候考室不得携带任何与外界联系的通讯工具以及贵重物品、书、本、纸、笔等,并按规定就座,不得随意走动、大声喧哗、接打电话。应聘人员在工作人员的指引下依次逐个上卫生间,保证同一时间卫生间只有一人。考试结束后,应按指定路线及时离开考点,不得逗留。
7.应聘人员参加面试时,不得向考官及工作人员透露本人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毕业院校等任何个人身份信息,违者将按违规处理,取消面试资格;不得身着带有特殊职业标志的制式服装,通常以正装为主,不得有特殊标记、装饰,依次按照抽签顺序到面试室。面试时,考生须用国家通用语言答题,完成面试后不得在考场逗留。
8.本次招聘面试成绩现场公布,并在“乌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进行公告。
(四)资格复审
1.按照每个岗位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岗位拟聘用人数,等额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同一岗位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由组织单位进行加试(考试形式:面试)后按照该岗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
2.资格复审工作由各招聘单位负责,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在“乌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另行公告。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需按照有关要求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资格。
3.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如下材料:《登记表》(附件3)、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证明材料。
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留学回国人员以留学取得学历应聘的,除须提供《公告》和《岗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凡不符合应聘条件的;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的;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未经资格复审部门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按照该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五)体检与考察
从资格复审通过的应聘人员中,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1.体检
(1)体检工作由各直属公立医院组织在三级甲等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对体检有特殊要求的岗位,体检环节需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相关规定以及各用人单位的体检项目和标准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应聘人员需要进行复检的,在接到通知后应及时进行复检。
(2)应聘人员出现体检不合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等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2.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经主管部门审核无误后,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人员挡在门外。
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经中共乌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研究确定,取消其聘用资格。考察阶段因个人原因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1.公示
乌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根据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要求对拟聘用人员统一在“乌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2.聘用
(1)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中共乌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研究确定聘用人选,报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由各用人单位按照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合同。
(2)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察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解除合同。
(3)拟聘人员如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①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②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已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的以及录取为全日制学生的;
③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④在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⑤本次招聘要求的其他条件未能如期取得的。
本次招聘人员纳入公立医院人员总量管理(控制数),须签订工作年限不少于3年的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中,与聘用人员约定试用期。新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