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卫健系统引进优质医疗卫生人才考试报名时间及方法
2025/11/3 15:08:31
来源:易考吧卫生系统招聘招聘考试网
导语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及面试、资格复审、体检和考察、公示和聘用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通过准格尔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发布引进公告。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11月3日9:00—11月10日17:00;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11日17:00。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可登录准格尔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zge.gov.cn/)报名。(报名参加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官网2024年12月24日发布的《准格尔旗卫健系统2024年度引进优质医疗卫生人才补充引进公告》的考生还需按此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按照本引才方案引进)。
3.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且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护照)报名,报名与参加考试时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名表,本人有效身份证,本专业各阶段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证等电子扫描件或原件(现场报名携带原件、复印件)。
4.报名时,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引进公告和报考岗位所需条件,确认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人员须先在报名网站上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然后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白底数码彩照(jpg格式)、二代身份证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等相关报名材料。在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保存后提交。
5.岗位需求表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等,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设置。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本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对现行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的一些高校的自设专业、新兴学科等,报考人员也要如实填写,以便资格审查人员初步判断是否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
6.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高中毕业至今的所有经历,起止年月要前后衔接,不得间断,未参加学习或工作期间,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公务员(参公人员)或已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要注明“已过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或“未过试用期和最低服务年限”。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7.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且培训合格结业人员,须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将于2026年培训结业人员,须提供所在规培基地出具培训相关证明,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8.报考人员必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一致性、有效性负责,凡因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不一致而影响报名、资格审核、聘用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引进资格。
(三)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同步在网上进行。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随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后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
2.审核人员在应聘人员报名后1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条件的,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报名。对于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或信息不完整而审核不通过人员,要在资格审核栏中简要说明;报考人员要及时关注审查意见,避免重复提交,报名人员未及时关注审查意见而造成报名不成功的责任自负。(提示:报考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初审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
3.报考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后,不得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于资格初审截止前自行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并妥善保管,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无《报名登记表》者,一律不接受资格复审。
(四)笔试及面试
根据岗位报名人数情况由准格尔旗优质医疗卫生人才引进工作推进组办公室确定采取考试的形式(笔试+面试或直接面试)组织实施。本次人才引进不设开考比例。
1.采取笔试+面试形式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引进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实际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成绩在1:3比例范围内,有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
2.采取直接面试形式的,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3.成绩计算:采取笔试+面试形式的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采取直接面试的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成绩相同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四)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报名网站“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官网上另行公布。
2.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报名登记表》原件;
(2)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规培合格证书或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4)相关专业资格、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资格复审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在编工作人员的,需提交所在单位已过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的证明材料;
(6)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及复印件;
(7)2026年毕业生进入资格复审的,在公告规定时间内取得毕业证、规培合格证的,2026年9月份统一组织复审。
3.资格审核贯穿于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
(五)体检
1.体检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2.报考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引进资格。
3.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需要回避关系的,体检医生应进行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体检医生和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六)考察
1.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被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2.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的,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1.根据考察人选的总成绩以及体检、考察情况,经准格尔旗优质医疗卫生人才引进工作推进组会议研究后,确定拟引进人选,在指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引进资格,不再进行递补;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引进,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引进。
2.引进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用人单位与引进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新引进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按规定适当调整,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引进待遇
(一)本次引进高层次人才享受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工资福利保险待遇,同时每年每人给予10万元薪酬补贴,按8年给付,对家属就业积极提供便利条件,申请随调的要予以办理随调手续。
(二)本次引进优秀毕业生录用转正定级后,享受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工资福利保险待遇,服务期满8年,医学类博士研究生给予80万元安置费,教育部(国家卫健委)直属医学类院校、“双一流”建设的医学类院校(综合大学医学院)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生分别给予60万元、40万元的安置费,分8年给付。引进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且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参照优秀毕业生本科生待遇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