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内蒙古乌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公立医院招聘考试报名时间及方法

2025/11/14 11:52:17

来源:易考吧卫生系统招聘招聘考试网

导语

2025年内蒙古乌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公立医院招聘考试报名时间及方法

  (一)报名

  报名统一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间、地点、岗位、形式在“乌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公众号发布考试公告。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多个岗位的,所有报名信息无效。应聘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取消开考。

  1.报名网站:

  将于2025年11月15日在乌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发布报名网址,请及时关注。

  2.报名时间:2025年11月15日11:00至11月20日18:00。

  3.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报名时,应聘人员须签署《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2)。

  (2)下载《乌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公立医院2025年总量管理(控制数)人员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五)》(附件3)填写,提交正面免冠2寸照并上传;应聘人员在填写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专科(本科)毕业至今的所有经历,不按要求填写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学习经历:要填写上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起止年月、所读高校、院系、专业、学位(含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及专业)。

  工作简历:截止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要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公务员(参公人员)或已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要注明“已过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

  (3)应聘人员须提供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时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4)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

  留学回国人员以留学取得学历应聘的,除须提供《公告》和《岗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岗位有要求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执(职)业准入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6)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为确保招聘工作的竞争性和公正性,各岗位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含1:3),为职位录用人数与考生人数之比。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原则上取消该招聘岗位或相应调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

  (二)资格审查

  1.招聘单位负责资格审核具体事宜。各招聘单位对考试人员报名材料进行全面审核,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经资格审查确认后,报名信息不得更改。

  2.凡不符合应聘条件的;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以及未经资格初审部门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初审的,均取消笔试资格。

  3.《岗位表》中涉及的学历、专业等岗位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负责资格审查的招聘单位负责解释,咨询电话详见《岗位表》(附件1)。

  (三)笔试

  1.笔试类型:专业能力测验。

  专业能力测验分类:

  (1)笔试时间:2025年11月22日14:00开始

  笔试地点:内蒙古乌海市

  公共卫生类:乌海市人民医院疾控科科员2、乌海市人民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岗(质量控制科);生物(偏基础医学)类:乌海市人民医院科研管理岗;医学检验技术类:乌海市人民医院检验科技师岗、乌海市人民医院输血检验岗;康复技师类:乌海市中医蒙医院康复科康复治疗师岗;临床药学类:乌海市人民医院临床药师岗、乌海市中医蒙医院药剂科临床药师岗、乌海妇幼保健院西药药师岗;中药学类:乌海市中医蒙医院药剂科中药师岗、乌海市中医蒙医院制剂中心中药研发岗。

  (2)笔试时间:2025年11月22日16:30开始

  笔试地点:内蒙古乌海市

  会计类:乌海市人民医院医保费用审核岗、乌海市人民医院财务科会计岗、乌海市人民医院纪检监督审计科干事2、乌海市中医蒙医医院财务会计岗、乌海市妇幼保健院(财务)专业技术岗;乌海市精神卫生中心会计/审计岗;计算机类:乌海市人民医院信息运维岗1、乌海市中医蒙医医院信息中心工程师岗、乌海市妇幼保健院(计算机)专业技术岗、乌海市职业病防治院信息化运维岗1。

  2.考试时限为90分钟。专业能力测验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笔试开考15分钟内,允许迟到考生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时间按照统一规定结束;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

  3.笔试专业能力测验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4.笔试具体事宜请关注乌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及公众号。

  (四)资格复审

  1.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考生中,按照每个职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3∶1的比例(考生人数与职位录用人数之比,下同)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凡笔试成绩并列且超出3∶1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上人数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2.资格复审工作由各招聘单位负责,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在“乌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公众号另行公告。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需按照有关要求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资格。

  3.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如下材料:《乌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公立医院2025年总量管理(控制数)人员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五)》、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证明材料。

  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留学回国人员以留学取得学历应聘的,除须提供《公告》和《岗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凡不符合应聘条件的;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的;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未经资格复审部门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均取消聘用资格,并按照该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五)面试

  1.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综合素质以及沟通能力等,面试时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应聘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须在同一考官小组、使用同一套试题、在连续时间内进行面试。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由考官现场打分后取平均分(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考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3.参加应聘人员抽签的顺序号是在考试过程中的身份标识,严禁应聘人员交换抽签顺序号。

  4.应聘人员进入候考室不得携带任何与外界联系的通讯工具以及贵重物品、书、本、纸、笔等,并按规定就座,不得随意走动、大声喧哗、接打电话。应聘人员在工作人员的指引下依次逐个上卫生间,保证同一时间卫生间只有一人。考试结束,应按指定路线及时离开考点,不得逗留。

  5.应聘人员参加面试时,不得身着带有特殊职业标志的制式服装,通常以正装为主,不得有特殊标记、装饰,依次按照抽签顺序到面试室。完成面试后不得在考场逗留。

  6.本次公开招聘面试成绩现场公布,并在“乌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公众号进行公告。

  (六)考试总成绩计算

  1.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

  2.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除外)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在“乌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公众号公布。

  4.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按照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也并列的,由面试组织方进行加试后,再按照该岗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

  (七)体检与考察

  1.体检

  (1)体检工作由各招聘单位组织在三级甲等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对体检有特殊要求的岗位,体检环节需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相关规定以及各用人单位的体检项目和标准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应聘人员需要进行复检的,在接到通知后应及时进行复检。

  (2)应聘人员出现体检不合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等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2.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经主管部门审核无误后,报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

  对于工作经历有要求的岗位,招聘单位应深入有关单位,采取座谈了解、考察公示、调阅考勤记录等多种方式,深入了解该同志思想和工作情况。

  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经中共乌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研究确定,取消其聘用资格。考察阶段因个人原因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1.公示

  乌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根据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要求对拟聘用人员统一在“乌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公众号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2.聘用

  (1)公示期满,各用人单位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实行控制数管理,并于聘用后签订工作年限不少于3年的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中,与聘用人员约定试用期。新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2)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应届毕业生基本学习期限已满、因故未能如期毕业,经学校批准同意延期毕业,未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已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的以及录取为全日制学生的;

  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本次招聘要求的其他条件未能如期取得的。

  (3)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凡取消聘用资格的,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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