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内蒙古乌海市卫生健康委直属公立医院招聘报考条件
2024/3/15 19:44:35
来源:易考吧卫生系统招聘招聘考试网
导语
(一)报考人员需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品行端正,学习成绩优良,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志于从事医疗卫生单位工作,有较强的吃苦耐劳精神和组织协调能力、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服从组织安排;
5.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3月1日(含)至2006年3月1日(含)期间出生的;博士研究生、中级以上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6.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时间可以延长至2024年7月31日;
9.本次招聘严格落实《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中关于“两个同等对待”的政策。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须一致。被聘用的已具有规培证人员由各用人单位发放相应补贴(具体补贴措施由市属各医疗卫生单位制定)。
10.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生(不含2024年7月31日前毕业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乌海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含公立医院控制数范围内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