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根河市事业单位卫生系统引进人才考试报考条件
2025/7/17 17:11:56
来源:易考吧卫生系统招聘招聘考试网
导语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及专业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8.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条件取得时间为报名开始日之前(2025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及其他资格条件取得时间为2025年7月31日前)。(二)年龄条件
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全日制本科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9年7月28日(不含)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或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4年7月28日(不含)以后出生;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79年7月28日(不含)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不超过50周岁,即1974年7月28日(不含)以后出生。
(三)学历学位条件
1.学历学位相关条件详见《岗位需求目录》,不接受以二学位、第二学位和辅修专业报名;
2.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所学专业参照国内相关或相近专业所学主要课程确定。
3.暂未取得引进岗位相应学科、相应等级及以上资格证书的人员,引进后,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后一年内取得相应学科、相应等级执业医师资格证,否则将解除聘用。
(四)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在读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不包括2025年7月31日前毕业的应届毕业生);
2.根河市域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被辞退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如遇特殊情况,由根河市卫生系统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