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山西省运城市直3所公立医院招聘考试报考条件
2025/7/7 18:25:17
来源:易考吧卫生系统招聘招聘考试网
导语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报考者为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须在2025年7月底前取得;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就业状况、试(聘)用期、服务期的截止时间以及各类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住院医师规培证书等的取得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须在公告发布之日以前;
(六)年龄符合岗位的要求。正高级职称岗位要求45周岁及以下(1979年7月及以后出生),副高级职称或博士研究生岗位要求40周岁及以下(1984年7月及以后出生),其他岗位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9年7月及以后出生),具体年龄要求见招聘岗位表;
(七)已就业的人员需征得所在单位同意;
(八)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执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要求,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2.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港澳地区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同胞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享有公平竞争权利,可应聘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应聘人员须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等相应条件。
3.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参考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目录。历次本科、研究生专业目录调整、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调整、专业学位领域调整前的专业,由各医院公开招聘领导组按照调整前后的关系进行认定;对报考者所学专业未列在目录中的(包括高校自主设置的研究生专业以及取得海外学历学位的专业等),由各医院公开招聘领导组进行认定,报考者和毕业院校应当配合提供相关材料。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5年应届毕业的本科、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专科、本科或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能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8.在原单位出现重大医疗事故或被吊销执业资格的人员,不得报考;
9.2025年毕业或服务期年限未满的委培生、定向生,不能报考。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