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新疆喀什地区维吾尔医医院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聘用制30人)考试报名时间及方法
2025/5/8 13:23:39
来源:易考吧卫生系统招聘招聘考试网
导语
公开招聘程序主要有: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公告在中国新疆人才网(www.xjrc365.com)、喀什地区维吾尔医医院微信公众号同步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
2、报名地点:喀什西域大道180号喀什地区维吾尔医医院小二楼组织人事科办公室。
3、岗位报名人数原则性需满足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3要求。
4、报名所需材料
(1)《喀什地区维吾尔医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聘用工作人员报名资格报名表)(附件2)所填信息必须确保真实准确;
(2)《喀什地区维吾尔医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聘用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3),1式2份(贴近期正面免冠1寸蓝色背景证件照片);
(3)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另需近期正面免冠1寸蓝色背景证件照片2张;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认证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各1份;
(5)招聘岗位要求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相关费用:本次报名及考试不收取考试费用。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须携带报名所需的所有材料,由喀什地区维吾尔医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发布的招聘政策和岗位条件,现场对应聘人员的相关材料、申报资格基本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对于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当场发笔试通知单。
2、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保持通讯畅通,密切关注招聘工作通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一环节发现与报名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资格。
3、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在喀什地区维吾尔医医院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笔试
1、考试科目:根据招聘单位岗位需要,《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及《综合应用能力》,笔试采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命题、闭卷答题,满分100分。
2、应聘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及笔试通知单按通知的时间参加笔试。
3、笔试成绩由喀什地区维吾尔医医院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4、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3的要求进入面试。
5、笔试成绩相同占面试入围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围面试者,一同入围面试。[page]
(五)面试
对通过笔试的人员进行面试,由本人携带个人有效证件参加。
1、面试形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
2、面试时间及顺序:通过打电话的方式通知面试时间及地点,应聘者按照制定的时间到考点集中按时参加面试,面试顺序在面试前抽签决定。
3、面试注意事项:面试期间对面试人员进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电子通讯设备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超过15分钟没有按时到场参加面试的应聘者视为放弃参加面试。
4、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向应聘人员宣布并确定签字。
(六)综合成绩计算
1、综合成绩计算公式: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招聘人员出现综合成绩相同者,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总成绩,成绩最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3、综合成绩在喀什地区维吾尔医医院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列确定体检对象。参加体检人员、时间、地点以打电话的方式通知。
2、体检标准参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自行承担。
3、招聘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如发现他人替检、弄虚作假的取消资格。
4、体检不合格或者本人主动放弃体检资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该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递补只进行一次。
(八)考察
1、喀什地区维吾尔医医院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全面审查考核。着重对应聘者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考察。
2、重点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名资格条件,确定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凡证书有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3、考察不合格或者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九)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喀什地区维吾尔医医院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按规定办理入职手续,因公示未通过而产生的缺额不再进行递补。
(十)签订劳动合同
1、对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医院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做出结论。公示期满,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应聘的,开展拟聘用人员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签订劳动合同。拟应聘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喀什地区维吾尔医医院报到,逾期报到者,视为放弃聘用资格。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约定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一)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薪酬待遇按照医院相关管理办法执行。聘用人员在合同期内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