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浙江省绍兴市本级卫生健康单位赴温州市医科大学医学类毕业生院校招聘公告(257人)

2021/11/15 14:57:14

来源:易考吧卫生系统招聘招聘考试网

导语

2022浙江省绍兴市本级卫生健康单位赴温州市医科大学医学类毕业生院校招聘(257人)报名时间:11月20日

  为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绍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将统一组织绍兴市本级卫生健康单位赴温州医科大学开展2022届医学类毕业生院校招聘工作。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绍兴市人民医院、绍兴市妇幼保健院、绍兴市中医院、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绍兴文理学院附属医院、绍兴市口腔医院、绍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7家市本级卫生健康单位现场招聘医学类毕业生257名(硕博士177名、本科80名),录用编制为公办事业编制报备员额身份(绍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全额事业编制)。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其他条件和要求详见附件。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条件详见附件1。本公告所指“本科”“硕士”分别指2022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士、硕士研究生,“博士”指应届、历届博士研究生。其中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1月15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5年11月15日以后出生)。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三)身体健康,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户籍不限。

  三、招聘方法和步骤

  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绍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成立院校招聘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此次招聘工作。

  (一)报名

  可通过网上或现场的形式报名。网上报名方式详见《浙江省医药健康类专场线上招聘会暨温州医科大学2022届毕业生秋季线上招聘会邀请》(http://www.wmu.edu.cn/info/1096/5462.htm)。现场报名时间地点:11月20日9:00-12:00;云天楼米兰国际大酒店(温州市鹿城区南浦路157号天利嘉园A幢)二楼雅典娜厅。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

  (二)现场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均需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与现场报名一致。现场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提供本人《绍兴市本级卫生健康单位2022届院校招聘报名表表》(见附件2)、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成绩单、毕业生协议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实行网签的学校需现场查看网上签约情况)。资格审查合格的,现场领取准考证(考试通知单)。岗位审核通过人数原则上不低于该岗位招聘人数3倍,紧缺专业岗位经院校招聘委员会同意可按1:2比例开考;其他特殊情况需开考的由院校招聘委员会研究确定;岗位不足比例的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三)笔试和面试

  本科生考试采取笔试形式,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笔试一般安排在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当天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应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笔试成绩于招聘考试结束后现场公布。考试合格人员(专业合格线视情确定)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1:1确定体验对象,如有超过招聘计划数的同岗同分人员,实行面试后确定体检对象。

  硕博士考生考试采取面试形式,面试一般安排在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当天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持本人身份证、考试通知单参加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按成绩高低且不低于合格线60分确定体检对象。

  (四)体检

  体检对象根据考核(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相关规定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相关规定执行。

  应聘人员在择岗后、体检、考察、聘用等过程中自行放弃或因不符合条件被取消资格的,不再进行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绍兴市卫生健康委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没有异议或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报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批准后,招聘单位与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拟聘用人员不按时办理聘用手续的,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2022年12月30日前不能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均视作放弃。

  试用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疫情防控政策,21天内入境人员、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所在地市旅居史人员和目前尚处于医学观察期(包括日常健康监测)人员不得参加。

  如因疫情防控等原因导致招聘工作不能如期举行的,将在绍兴市卫生健康委官网及时发布公告,务请考生关注官网消息。

  五、注意事项

  (一)考生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如因选报岗位不当或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试或聘用的,由考生本人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本次招聘拟聘用人员须提交就业协议书原件(实施网上签约的院校除外)。

  (三)聘用上岗后,拟从事临床工作的临床、口腔等医学专业毕业生,将按照《浙江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原则上招录人员首期聘用合同不低于5年(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不低于6年),聘用期内不允许调动和报考其他单位。

  (四)招聘工作由绍兴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监督。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中组部、人社部下发的《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执行。

  (五)咨询电话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00,14:00-16:00

  绍兴市卫生健康委政治处:0575-85080558、85086816

  绍兴市人民医院组织人事部:0575-88228816

  绍兴市妇幼保健院人事科:0575-85206822

  绍兴市中医院人事科:0575-89109900

  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人事科:0575-85397770

  绍兴文理学院附属医院人事处:0575-88293106

  绍兴市口腔医院人事科:0575-89193680

  绍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室:0575-88137233

  点击下载>>>

  绍兴市本级卫生健康单位院校招聘本科毕业生、硕博毕业生计划表.xlsx

  绍兴市本级卫生健康单位院校招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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