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黄山市2024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安排
2024/8/7 17:00:09
来源:易考吧职称评审招聘考试网
导语
各区县、各部门评审工作按照《安徽省职称评审工作实施办法》(皖人社发〔2018〕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进行。
(一)高级职称评审。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专技处统一部署安排高级职称评审,省授权我市中小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卫生系列等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须根据皖人社秘〔2024〕165号文件规定的时间节点,序时完成备案方案、组织申报、开展评审等工作。
(二)中级及以下职称评审。我市各系列(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及市直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须在8月底前将评审方案报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专技科同意备案后,下发本系列(专业)年度职称申报工作通知;10月底前完成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组织申报工作;12月底前完成评审任务和报批工作。各区县职称评审工作,按属地原则由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省市有关通知精神自行安排。原则上不得跨年度评审,确有特殊情况需推迟评审的,应书面征得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
(三)职称认定。对符合条件人员,经逐级审核推荐,可直接认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不包括“以考代评”的系列)。其中,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审批中级及市直单位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审批辖区内初级专业技术资格。2024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直接认定专业技术资格于11月底前申报结束。各区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认定工作,按属地原则由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本年度内自行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