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新型职业农民高级职称申报工作推荐评审程序
2024/10/22 10:32:23
来源:易考吧职称评审招聘考试网
导语
(一)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提出申请,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进行网上填报。管理服务平台登录方式: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服务大厅—系统快捷入口—山东省职称申报评审系(https://117.73.253.239:9000/
sdzc-web-ui/business/login/login.html)。
申报人员应实事求是在“管理服务平台”填写申报材料,并按要求在系统内上传相关佐证材料。申报实行个人诚信承诺制,申报人员对本人申报行为负责,承诺申报内容及所提供的材料真实、准确。
申报人员提供的证明材料如有涉密内容,一律不得经过网上提交,对违规填报、上传、流转国家秘密的,已经发现,按照国家、省保密相关规定处理。
(二)推荐。申报人所在单位和常驻村(居、社区)共同对申报人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在单位和村(居、社区)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属地原则,由单位或常驻村(居、社区)上报至所在乡镇(街道)。
乡镇(街道)应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核实申报人员有无生产和质量安全事故、不良诚信记录、破坏生态环境等负面行为,并填写推荐意见,报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呈报至济宁市新型职业农民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超出评审范围或违反委托评审程序报送的申报材料,应及时退回,并请用人单位告知申报人。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不符合评审条件;(2)不符合填写规范;(3)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报送;(4)未经或未按规定进行公示;(5)有弄虚作假行为;(6其他不符合职称政策规定的。
(三)评审。济宁市新型职业农民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具体负责新型职业农民高级职称评审工作,评委会办事机构设在市农业农村局。评审委员会坚持业绩能力导向,对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推荐人选进行综合评审,确定通过人选。
(四)公示。对经评审通过的人员,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公布。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名单,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发文公布并颁发职称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