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5年职称工作政策说明

2025/6/5 12:55:09

来源:易考吧职称评审招聘考试网

导语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5年职称工作政策说明

  (一)激励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基层,助力乡村振兴

  专业技术人员晋升职称时,任现职期间全职参加乡村振兴驻村工作满1年的,总体继续教育学时要求减半;满2年的,免除继续教育学时要求。申报的职称系列有工作量要求的,驻村期间工作量相应减免。

  (二)规范职称学历资历要求

  根据省委有关文件精神,由我省自行组织开展的职称评审(考试),博士、硕士可不受相应职称层级资历要求限制直接申报副高、中级职称。该优惠政策只在博士申报副高、硕士申报中级职称时适用,晋升后再申报上一级职称时,按该职称层级资历要求执行。

  (三)完善职称申报要求

  1.根据精文简会相关要求,从今年起,各地各单位可不再专门发文部署年度职称工作,有关工作提示可利用省人社厅官网“职称一站式办理”专栏发布,在系统“评审活动维护”模块中设置后,通过系统精准向目标申报人和用人单位定位推送。

  2.申报人在推荐单位启动公示程序前,可以撤回修改申报材料。推荐单位启动公示后,系统对申报材料开启防篡改保护,申报材料全流程锁定流转。

  3.各评委会组建单位开展政策性审查时,对于不通过人员,应一次性告知其不通过原因及需要补正的材料,补正材料提交截止日后,评委会组建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接收申报人提交的材料。

  4.系统“个人数字业绩档案”功能在每年职称非集中申报时间面向申报人长期开放。申报人可进入系统“个人职称数字档案”页面,逐项填报个人信息及业绩信息。个人信息发生变化或取得新的业绩后,可在系统中动态更新。申报人在其后的职称申报中可直接从业绩档案库中选取申报材料,无需重复填写及上传佐证材料。

  (四)协同推进科技成果转化

  积极推动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对从事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以及将科技成果作为职称申报业绩的申报人,在职称评审中重点考察成果转化绩效或应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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