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湖北省黄冈市民营企业“直通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2026/3/30 15:58:22
来源:黄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导语
关于开展2026年度黄冈市民营企业“直通车”专项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改办),黄冈市高新区,各有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及湖北省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精神,进一步畅通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激发创新活力,依据《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3)24号),结合黄冈市民营经济发展实际,开展我市2026年度民营企业“直通车”专项职称评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申报对象:在我市民营企业工作满一年以上,并在该单位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保,现仍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
专业领域:2026年我市民营企业职称评审“直通车”涵盖31个工程类专业,重点聚焦建筑、电气、水利、机械、路桥、化工、生物制药等七大领域,评审专业一览表详见附件。
层级设置:初级(助理级)、中级。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职业操守;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努力完成本职工作任务;身心健康,能够坚持正常工作;符合我省相应工程系列申报评审标准条件。
(二)专业
申报专业须与本人长期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一致。所学专业原则上应为理工类或相关专业。
(三)学历资历
硕士或双学位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当年、本科1年、专科3年均可参加初级职称评审;硕士或双学位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3年、本科5年、专科7年均可参加中级职称评审。非全日制学历与全日制学历、职业院校毕业生与同层次普通学校毕业生在职称评审方面享有同等待遇。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按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相应系列职称。
三、评审计划
(一)市直及黄州区
预计3月中下旬启动网上申报,7月底前完成线上审核和专家评审工作。
(二)其他县市
其他县(市、区)民营企业“直通车”专项职称评审工作应于2026年10月1日前完成,不得跨年度进行。
具体时间以当地人社(职改)部门通知为准,咨询电话详见附件。
四、评审程序
1.个人申报:申报人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湖北省职称评审管理信息系统”(https://hbzcgl.hb12333.com/zcsh/app/),按要求提交个人简历、学历证书、工作业绩、职称证书等材料。
2.企业初审公示推荐:企业对申报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在单位内部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企业出具推荐意见、加盖公章,并在“湖北省职称评审管理信息系统”推送。
3.逐级审核推荐:材料由县(市、区)人社部门或高新区复审、市职改办核查后,提交至评委会办公室终审,拟提交评审委员会评审人员名单在官方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组织进行专家评审。
4.组织专家评审:组建专家评审委员会,通过“现场答辩+材料评审”的方式进行专业评审。
5.公示发文发证:评审结果在官方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职改办印发批准文件,颁发电子职称证书,证书可在“湖北政务服务网”(https://zwfw.hubei.gov.cn/)查询和下载。
五、有关评审政策
(一)破除“四唯”倾向
弱化论文、学历、资历等硬性要求,专利成果、技术突破、标准开发、成果转化等均可作为评审核心内容。允许以技术解决方案、设计文件、工艺流程等实践成果替代传统论文。
(二)技能与职称贯通
贯通领域为工程、农业、工艺美术、文物博物、实验技术、艺术、体育、技工院校教师等8个职称系列。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该职业(工种)技术技能工作满2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助理级职称;取得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该职业(工种)技术技能工作满3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中级职称。
(三)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
初级、中级职称实行全国统一考试的专业,不再进行相应的职称评审或认定,其中47项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直接对应相应层次的职称,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一览表详见附件。二者具有同等效力,无需重新换证和重新评审。用人单位可根据相关任职条件和岗位空缺情况择优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满足相关规定且符合职称晋升条件的专业技术人才,可凭相应职业资格申报。
六、有关工作要求
(一)强化政策宣传,确保精准触达
各地人社(职改)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官网、微信公众号、企业服务平台及行业协会等线上线下渠道,广泛发布“直通车”专项评审政策,确保政策信息精准触达每一家民营企业和每一位专业技术人才。要主动对接辖区内重点民营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提供“一对一”政策宣讲和申报指导服务,畅通咨询渠道,及时答疑解惑,营造支持民营企业人才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优化服务流程,提升评审效能
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依托“湖北省职称评审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从个人申报、单位推荐、审核受理到专家评审、发文发证的“一网通办”和“全流程闭环管理”。采取“分批次、一人一考”的精细化评审模式,通过现场答辩与材料评审相结合的方式,科学评价人才,切实提高评审效率和针对性,降低企业及人才的时间成本。
(三)严把评审标准,确保评审质量
严格遵循国家和省职称评审政策规定,不得擅自扩大评审范围或降低评审标准。要将品德、能力和业绩作为评价的核心,突出评价专业技术人才的实际贡献和创新价值,确保评审结果经得起检验。
(四)加强监督管理,严肃评审纪律
各地要严格落实《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24)56号)要求,压实申报人、用人单位和各级审核部门的主体责任。实施全流程监管机制:评前严格落实资格审查清单化管理和“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制度,把好入口关;评中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评后及时进行社会公示,广泛接受监督。要建立健全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对学术不端、业绩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实行“零容忍”,一经查实,一律取消申报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记入诚信档案库。对违反评审程序和规定的单位及工作人员,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共同维护职称评审的公平性、公正性和严肃性。
附件:1.工程技术职称评审专业名称一览表
2.工程技术类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
3.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一览表
4.咨询电话
黄冈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3月17日
附件1工程技术职称评审专业名称一览表
1.电子信息:电子科学与技术、光电子技术、电子元器件、集成电路、电子技术与工程、电子材料、电子仪器仪表、信息与通信工程、医学信息工程、光伏科学与工程、视听技术、家电产品、电子装备、电子产品检验检测、电子设备结构与工艺设计
2.自动化:智能科学与技术、自动化、物联网工程、机器人工程、人工智能、数控技术、工业智能、自动控制、智能装备与系统、电子仪器与测量、核电技术与控制
3.电气: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智能电网信息工程、电气工程与智能控制、电机电气智能化
4.冶金:金属冶炼、煤焦化、烧结、热工、采选矿、冶金机械设备
5.轻工:饮料、皮革、家电、食品与肉禽加工、酒、盐、发酵、洗涤剂、香料、造纸、油墨、电池、印刷、家具、五金、塑料、轻工机械
6.煤炭:煤炭生产
7.粮食:粮食加工、粮食机械
8.建材:非金属制品、硅酸盐制品
9.机械:机电一体化、机械设计与制造、汽车工程热处理、制冷、电器仪表、智能制造
10.化工:化学分析、橡胶、化肥、农药、酸、碱、盐、涂料、腐蚀、矿山设备、高分子材料、煤化工、化工工艺、理化检验、塑料、石油化工、天然气化工
11.纺织:棉麻毛纺织、丝绸、针织、化纤、印染整、服装设计与制作
12.采矿:采选矿、矿井设计与制造、矿山机械与安全设计
13.林业:自然保护区和湿地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及繁育、林产加工、森林培育、森林经营、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森林防火、林业生态保护
14.林业工程:林业工程调查和规划设计、林业资源监测调查、林业规划设计、林业信息技术、森林景观
15.质量:质量
16.计量:计量
17.标准化:标准化
18.医药:药用包装设计、药品研制注册、药品生产经营、药品使用、药品检验检测
19.医疗器械:医疗器械包装设计、医疗器械研制注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医疗器械使用、医疗器械检验检测
20.生物制药:生物制药
21.环保:环境保护、环境专利技术、环境工程、环境化学、环境监测、环境监察、环境生物、环境物理、环境宣传、环境规划、环境政策
22.水利水电:水利水电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工程、农田水利工程、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热能动力工程、能源动力工程、输配电及其用电工程、电力系统自动化
23.建筑:建筑设计、建筑施工、建筑结构、给排水、建筑电气、暖通工程、市政工程、燃气工程、建筑材料、装饰装修、园林绿化、岩土工程、工程造价、工程监理、工程检测、工程管理、白蚁防治、幕墙工程
24.路桥:道路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交通工程、工程测量、工程地质、道路养护与管理
25.港航: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港口工程、航道工程、交通工程、工程测量、工程地质
26.土地:土地工程、土地管理
27.测绘:地理信息工程、测绘工程、遥感科学与技术
28.规划:国土空间规划
29.地质:地质调查与矿产勘察、水工环(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物化探(物探、化探)、地质实验、探矿工程、地质测绘
30.广播电视:制作播出、无线覆盖、网络传输、网络视听
31.快递工程:快递设备工程、快递网络工程、快递信息工程
附件2工程技术类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
大专毕业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7年,专业要求为理工类或相关专业,可申报中级职称;
硕士或双学位毕业从事专业工作当年、本科毕业1年、大专毕业3年,专业要求为理工类或相关专业,可申报初级职称;
硕士或双学位毕业从事专业工作3年、本科毕业5年、大专毕业7年,专业为土地管理及相近专业,相近专业指测绘、地质、城乡规划、房地产、资源经济学、生态环境学、农林经济管理、工程管理、旅游与国土开发、地理学、会计学、法学、信息与计算科学等专业领域,可申报中级职称;
硕士或双学位毕业从事专业工作当年、本科毕业1年、大专及中专毕业3年,专业要求为理工类或相关专业,中专毕业获省辖市(厅)级以上科技拔尖人才等荣誉称号或获省辖市(厅)级本专业科学技术奖励一等奖以上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可申报初级职称;
硕士或双学位毕业从事专业工作3年、本科毕业5年、大专及中专毕业7年,专业要求为理工类或相关专业,可申报中级职称。
附件3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一览表
一、准入类职业资格
1.注册消防工程师:一级聘工程师,二级聘助理工程师
2.注册核安全工程师:聘工程师
3.房地产估价师:聘经济师
4.造价工程师:聘工程师或经济师
5.注册城乡规划师:聘工程师
6.注册验船师:A级聘工程师,B级聘工程师或助理工程师,C级聘助理工程师,D级聘助理工程师或技术员
7.注册计量师:一级聘工程师,二级聘助理工程师
8.注册安全工程师:中级聘安全工程专业工程师,助理聘安全工程专业助理工程师
9.注册测绘师:聘工程师
10.注册会计师:聘会计师或审计师
11.注册建筑师:一级聘工程师,二级聘助理工程师
12.建造师:一级聘工程师,二级聘助理工程师
13.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聘工程师、二级聘助理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聘工程师;注册化工工程师聘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聘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聘工程师;注册环保工程师聘工程师;注册石油天然气工程师聘工程师;注册冶金工程师聘工程师;注册采矿/矿物工程师聘工程师;注册机械工程师聘工程师
14.监理工程师:聘工程师
15.注册设备监理师:聘工程师
16.执业药师:聘主管药师或主管中药师
17.护士执业资格:聘护士
18.执业医师资格:执业医师聘医师,执业助理医师聘医士
二、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
19.工程咨询(投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聘经济师或工程师
20.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中级资格聘工程师,初级资格聘助理工程师或技术员
21.计算机技术和软件专业技术资格:高级资格聘高级工程师,中级资格聘工程师,初级资格聘助理工程师或技术员
22.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高级社会工作师为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社会工作师为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助理社会工作师为初级专业技术资格
23.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中级资格聘会计师,初级资格聘助理会计师
24.资产评估师:2016年及以前取得聘经济师,2016年及以后取得聘经济师
25.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中级资格聘经济师,初级资格聘助理经济师或经济员
26.土地登记代理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聘经济师
27.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聘工程师
28.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房地产经纪人聘经济师,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聘助理经济师
29.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机动车检测维修工程师聘工程师,机动车检测维修士聘助理工程师或技术员
30.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聘工程师,公路水运工程助理试验检测师聘助理工程师
31.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中级资格聘主治医师、主管药师、主管技师、主管护师,初级资格聘药师、护师、技师
32.审计专业技术资格:中级资格聘审计师,初级资格聘助理审计师
33.税务师:聘经济师
34.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中级资格聘编辑(技术编辑或一级校对),初级资格聘助理编辑(助理技术编辑、二级校对)
35.统计专业技术资格:中级资格聘统计师,初级资格聘助理统计师或统计员
36.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中级资格聘经济师,初级资格聘助理经济师或经济员
37.翻译专业资格:中级资格聘二级翻译,初级资格聘三级翻译
三、国务院已取消的职业资格
38.质量:中级资格聘工程师,初级资格聘助理工程师或技术员
39.企业法律顾问:聘经济师(仅限于企业)
40.国际商务:中级资格聘经济师,初级资格聘助理经济师
41.广告:广告师聘经济师,助理广告师聘助理经济师
42.价格鉴证师:聘经济师
43.招标师:聘经济师
44.物业管理师:聘经济师
45.管理咨询师:聘经济师或会计师
46.棉花质量检验师:聘工程师
47.矿产权评估师:矿产权评估师聘经济师,助理矿产权评估师聘助理经济师
附件4咨询电话
黄冈市职改办联系电话:0713-8128653、8128617
黄冈市人事考试院(中评办)联系电话:0713-8118703
黄冈市高新区管委会党群工作部联系电话:0713-8125631
黄州区职改办联系电话:0713-8113811
团风县职改办联系电话:0713-6307806
红安县职改办联系电话:0713-5242346
麻城市职改办联系电话:0713-2950667
罗田县职改办联系电话:0713-5050500
英山县职改办联系电话:0713-7029602
浠水县职改办联系电话:0713-4263757
蕲春县职改办联系电话:0713-7308832
武穴市职改办联系电话:0713-6277011
黄梅县职改办联系电话:0713-33695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