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盐城市2024年度全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报考条件
2024/5/6 22:43:07
来源:易考吧职称评审招聘考试网
导语
(一)在我市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才;在我市就业的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
(二)在我市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或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
(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通过申报评审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要在单位核定的空缺岗位限额内(含当年退休形成的空缺岗位)进行;通过考试、考评结合或初次认定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可不受岗位空缺情况限制,其聘用按有关规定执行。
事业单位无相应空缺岗位的,如果具备下列情况之一,可由用人单位提交专项报告并填写《盐城市事业单位职称申报方案备案表》(附件3),经上级主管部门和职称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申报:(1)上一等级专业技术岗位有空缺的(含当年退休形成的空缺岗位),可调整到下一等级专业技术岗位予以申报;(2)对超结构比例的单位,可采取“退二晋一”的办法申报(小数按“四舍五入”方法计算);(3)任现职以来,经组织选派援藏援疆援青工作1年以上的人员;(4)任现职以来,受到市级以上政府综合性表彰(享受市级劳动模范待遇),或因专业技术业务工作成绩突出,受到省部级表彰奖励人员。
尚未进行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的事业单位,应当先完成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再按规定申报。
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受到党纪、政务、行政处分的人员,在影响期内不得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