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盐城市2025年度全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工作要求

2025/5/6 10:53:47

来源:易考吧职称评审招聘考试网

导语

江苏省盐城市2025年度全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工作要求

  (一)坚决破除“四唯”。各地、各部门、各职称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要全面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60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在职称评价中进一步破除“唯论文、唯学历、唯资历、唯奖项”不良倾向的通知》(苏人社发〔2022〕156号),牢固树立“六个注重”鲜明导向,着力破除职称评价不合理的限制性条件,建立健全职称品德首位评价机制,改进和创新职称评价方式,全面推行代表作成果制度,坚持凭能力、实绩和贡献评价识别人才。

  (二)完善诚信体系。省人社厅将升级完善全省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汇总我省职称评审失信行为信息,用于对申报人、评审专家以及职称评审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信用核查。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列入职称申报评审失信黑名单,依法依规予以惩戒。

  申报人存在《江苏省职称评审管理办法》所列违规行为的,记入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3年,作为以后申报评审职称的重要参考。申报人通过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经核实即由人社部门或者评审单位予以撤销。评审专家存在所列违规行为的,取消评审专家资格,记入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3年,通报其所在单位,并建议所在单位给予相应处理。职称评审相关工作人员存在所列违规行为的,记入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3年,记录期限内不得从事职称评审相关工作。

  (三)严肃评审纪律。各地、各部门、各职称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要严格执行各项职称评审政策,不得擅自扩大评审范围;确需单独出台职称政策口径的,应事前报省人社厅同意。凡违反政策规定、评审程序和纪律要求,或把关不严影响评审质量导致投诉较多、争议较大的,经调查核实后由省人社厅视情予以通报,并责令限期纠正或者宣布评审结果无效;情节特别严重的按规定暂停或收回职称评审权,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单位、个人在职称申报评审中涉嫌违规违纪违法的,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等追究其相应责任。情节严重的,移送有关机关处理。

  (四)加强全过程监督。各地、各部门、各职称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和用人单位要根据《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24〕56号)、《江苏省职称评审管理办法》(苏人社规〔2024〕3号)和《江苏省职称评审工作风险防控指南(2022年版)》(苏人社发〔2022〕155号),建立有效的自我约束和外部监督机制,规范组织年度申报评审工作。各级人社部门要加强对所属职称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的检查和指导,督促加强职称评审工作纪律教育、规范评审工作程序、完善监督和制约机制。省人社厅将会同有关部门组建职称评审巡查组,在备案周期内对全省评审单位职称评审情况开展巡查、抽查,对近三年新组建的、被通报批评、群众反映问题较多的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实行重点督查,并结合年度职称评审活动,对全省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进行飞行检查。

  (五)加强职称历史数据归集。各地、各职称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要高度重视历史数据清洗归集工作,明确专人负责,周密部署、系统安排,稳步推进,在保障信息安全和个人隐私的前提下,推进历史职称数据清洗入库工作,稳步开放职称信息查询验证服务。同时积极动员持有我省职称纸质证书人员,注册登录江苏人才服务云平台职称专栏(https://www.jssrcfwypt.org.cn/),进行历史职称证书登记、电子证书换发,实现职称证书信息全网可查验。

  本通知所涉及相关政策文件均可从“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盐城市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平台”网站中查询下载(http://jsychrss.yancheng.gov.cn/col/col33523/),各地、各部门执行过程中遇有困难和问题,请及时与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联系。

  附件:1.职称申报评审材料目录

  2.职称申报人员情况简介表

  3.盐城市事业单位职称申报方案备案表

  4.盐城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情况公示表

  5.盐城市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受理点

  6.各县(市、区)职称部门咨询电话

  7.盐城市国(境)外职业资格比照认定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目录(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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