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赣州市2024年文化各系列高中级、旅游经济专业高级职称报名时间及方法
2024/6/28 20:36:34
来源:易考吧职称评审招聘考试网
导语
全省职称申报评审均使用“江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系统”(网址https://hr.jxhrss.gov.cn/zcxt),实行网上申报、网上审查、网上评审、网上发证。组织机构按照《江西省职称申报评审系统组织机构创建规则》(见“赣人社字(2024)100号”文附件2)自上而下逐级创建(已创建的单位无需再创建),个人系统账户由用人单位(包括单位编外人员、人事代理人员)创建。在外省工作但人事档案在我省托管的专业技术人员,由保管其人事档案的人社部门人才流动中心负责创建其个人账户,直接向人才流动中心申报职称。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员,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其所在地县(市、区)职称办直接创建其个人账户,直接向县(市、区)职称办申报职称。
网上申报时间从即日起至5月31日止。申报人员要诚信申报职称,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按本通知要求和系统规定要求实事求是填写申报信息,并按要求扫描上传清晰的电子版证明材料,同时在网上签订《个人承诺书》。上传材料类型为JPG、JPEG或PDF格式,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2M。因申报个人上传材料不清晰或出现漏报、错报、重复报、未放指定位置导致的后果,由申报个人承担。申报材料报至评委会后原则上不再补充材料。
(一)学历佐证材料
1.2002年后取得的学历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学信网免费申请),并在“学信网验证码”栏目中填入12位或16位数的验证码(验证有效期应至2024年12月底);
2.根据教育部《关于取消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收费以及调整认证受理范围的公告》,2002年之前取得的学历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上学信网免费申请);
3.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取得港澳台地区的学历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5.取得党校、中专学历的,提供学籍卡或毕业生登记表等相关材料;
6.2015年以后的技工院校毕业生提供网上毕业证书查询结果;2015年之前的技工院校毕业生提供毕业生登记表或学籍卡。
(二)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材料
上传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如现专业技术资格是转系列后取得的,还需上传转系列前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三)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材料
1.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需上传现资格起算、终算时间之内连续的《事业单位岗位聘用人员备案表》或《工资变动审批表》(聘任时间以表上时间为准)。系统能自动关联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信息且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人员无需再填报;
2.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需上传单位聘任文件或聘书;
3.企业人员无需上传聘任材料(企业自身有要求的除外)。
(四)社保参保缴费证明材料
申报人员无需上传社保参保缴费证明,只需在系统“相关材料证明”栏中选择“个人社保参保缴费情况”,系统将自动关联社保参保信息。要求申报人员历史缴费月数不少于半年,且当前职称申报单位和参保单位名称一致。当前职称申报单位和参保单位名称不一致的,须在“其他”栏中上传职称申报单位和参保单位隶属关系证明,并加盖两者公章的附件。
(五)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材料
按申报专业(图书、艺术、群文、文博、旅游经济)对照现行职称申报条件“工作经历”,先选择经历类别,再填写相应的经历内容,并上传相应的佐证材料。职称条件“工作业绩”“研究成果”请填在系统“业绩成果”相应项目中。
(六)业绩成果—论文论著材料
1.论文论著各填报不超过8篇(部),内容要与本人申报专业相关,按质量从高到低填报;
2.论文须在中国知网(www.cnki.net)、万方数据(www.wanfangdata.com.cn)或维普网(www.cqvip.com)上进行检索验证,并将检索到的网页地址复制到系统“检验验证地址”栏目。检索不到或未填检索验证地址的视为无效论文,不作为评审依据。
(七)业绩成果—课题(项目)材料
1.上传的课题(项目)内容要与本人申报专业相关,按质量从高到低填报;
2.申报人员须提供包括立项、结题(验收、鉴定)等一套完整的原件资料。上传材料含立项、结题(验收、鉴定)材料的封面,个人排名、立项、结题(验收、鉴定)单位盖章页。其中个人排名页面须加盖立项单位或鉴定(验收)单位或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公章。
(八)业绩成果—奖励和荣誉材料
上传奖项证书或文件,且获奖内容要与本人申报专业相关,如集体奖项还需上传结项证书、演出节目单等佐证材料。
(九)业绩成果—专利材料
上传的专利内容要与本人申报专业相关,按水平高低排序。专利须在中国知网(www.cnki.net)“专利”栏进行检索验证,并将检索到的网页地址复制到系统“检验验证地址”栏目。
(十)业绩成果—其他业绩材料
对照职称申报条件需上传的其他业绩佐证材料,按照申报条件符合性逐条做好排序。同一业绩多栏目上传的,不重复认定。申报人员在上传工作经历材料及业绩成果材料时须仔细对照申报条件,明确标明上传材料符合申报条件的具体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