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赣州市2024年工程系列矿山工程高中级职称政策说明

2024/6/28 14:35:31

来源:易考吧职称评审招聘考试网

导语

江西省赣州市2024年工程系列矿山工程高中级职称政策说明

  (一)申报矿山工程高级资格、矿山工程中级资格执行《江西省矿山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试行)》(赣投发(2022)65号)。

  (二)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工作的若干意见》(赣人社发(2019)23号)规定,本科毕业后在企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或大专毕业后在企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3年以上且现仍在企业工作的人才,可不受初级职称“台阶”限制,直接申报中级职称评审。

  (三)省外来赣人员须按《省外来赣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暂行办法》(赣人社发(2012)41号)办理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后,方可在我省申报高一级职称。

  (四)从机关流动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申报职称可按照《关于从机关流动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人员评审专业技术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赣人社发(2016)18号)有关规定执行,其中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2个月以上的终算时间为今年6月底。

  (五)根据《江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目录》(赣人社发(2019)22号)和《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国际职业资格比照对应职称目录(2022年版)〉的通知》(赣人社字(2022)325号),取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并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按有关规定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按照有关规定,取得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并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可认定其具备工程师职称,可申报高一级职称。国家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有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六)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发生变化的,经单位考核合格,方可申请跨系列转评同级职称,并按新系列资格条件申报职称,其专业技术人员资历计算可按转评前后实际资格和聘任时间累计计算。转评人员当年度不得申报高一级职称。未经转评的人员,不得跨系列申报高一级职称。

  (七)申报评审职称的人员,其学历、学位、资历(资格、聘任时间)、工作年限、业绩(含论文、论著)等终算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时间按年头计算。业绩从取得现资格之年起计算。申报人员所提供的论文论著、科研课题、奖励项目等业绩材料应在业绩起算、终算时间之内。不在起算、终算时间之内的业绩材料不作为评审专业技术资格的依据。

  (八)2024年继续教育学时暂不作要求。

  (九)评审费按江西省发改委、江西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收费标准的复函》(赣发改收费字(2004)523号)规定的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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