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2024年审计高级职称政策说明
2024/6/28 20:46:01
来源:易考吧职称评审招聘考试网
导语
(一)申报审计高级职称按《江西省审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赣审人发201822号)执行。
(二)受到党纪、政务、行政等处分或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处分决定或刑事判决作出当年以及受处分期(影响期)或受刑事处罚期间不得申报职称。
(三)申报评审职称的人员,其学历、学位、资历(资格、聘任时间)、工作年限、业绩(含论文、论著)等终算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时间按年头计算。业绩从取得现资格之年起计算。申报人员所提供的论文论著、科研课题等业绩材料应在业绩起算、终算时问之内。不在起算、终算时间之内的业绩材料不作为评审专业技术资格的依据。
(四)资格审查费和评审费按江西省发改委、江西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收费标准的复函》(赣发改收费字2004523号)规定的标准执行。
(五)2024年继续教育学时不做要求。2025年起申报评审职称的人员需按《江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办法(修订》(省政府令259号)要求完成年度继续教育学时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