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区助理政工师任职资格申报材料及报送要求
2025/10/11 16:15:19
来源:易考吧职称评审招聘考试网
导语
个人申报材料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负责汇总。区属国有企业汇总后报送至区国资局统一审核提交;其他相关企事业单位报送至区级行业主管部门统一审核提交。
(一)申报人员个人需提交的材料
1.《青白江区思想政治工作人员初级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附件3,A3纸双面打印、脊缝式装订,一式2份。)
2.《助理政工师任职资格申报诚信承诺书》(附件4)。
3.《助理政工师任职资格申报材料审核表》(附件5)。
4.所在单位推荐报告(附个人思想政治工作总结)。
所在单位同意申报推荐报告,须明确推荐意见,经单位主要领导审签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全面、真实、准确反映申报人的政治表现、专业能力、工作实绩、廉洁自律、内部公示等情况。
个人思想政治工作总结,主要包括个人思想政治表现和工作业绩等情况,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参考格式见附件6)。
5.近3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6.身份证和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7.其他证明材料。若有必要,可另提供不超过3份最能反映申报人思想政治工作能力的其他证明材料。
上述申报材料,第1项单独装订,第2-7项按照顺序统一装订成册(A4大小,需包含封面、封底、目录,由所在单位审核并加盖骑缝章)。
提交的材料按《青白江区思想政治工作人员初级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装订成册的申报材料(一式1份)的顺序,用牛皮纸信封或档案袋封装,将《助理政工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材料目录》(附件7)填写完整后粘贴于封装袋封面。
(二)区国资局、区级有关部门需提交的材料
统一汇总提交复审后的材料及《助理政工师任职资格申报人员名册》(附件8,1份加盖公章的纸质版,同时提交Excel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