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4年交通工程技术人员中初级职称相关政策及答辩
2024/10/11 12:25:45
来源:易考吧职称评审招聘考试网
导语
(一)委托评审程序。广安市内委托评审,应由具备相应职称评审权限的人事(职改)部门向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委托函,经广安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后报送评审材料。评议结束后,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接将评议结果反馈给委托单位,委托单位按程序开展下一步工作。
(二)提前1年申报程序。提前1年申报政策不能叠加享受。享受提前1年申报政策的人员,须提供选派文件和服务所在地组织(人事)主管单位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职称确认人员申报。在广安市外(含部队、中直、省直,与广安市有职称互认协议的除外)单位通过评审(初聘)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应聘到我区企事业单位从事原专业技术工作,现申报评审中级职称的人员,需按规定先确认再申报。广安市各县市区(园区)之间流动的不需确认。
(四)取得职业资格人员申报。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委办〔2018〕13号)精神,按照省人社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可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8〕122号)具体要求,取得相关职业资格并按规定聘任在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系列和层级的人员,且符合各行业评价标准条件,可申报评审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以职业资格证书申报、年度考核材料、社保证明材料中“与申报年限相一致”的年度要求,参照《基本条件》第六条学历资历准备(如:本科学历,助理工程师任职满4年,方可申报中级职称,则聘任、注册年限、年度考核和社保证明材料需满足4年任职年限要求)。
(五)职称制度改革相关政策。根据《广安市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广委办〔2018〕81号)精神,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专业技术人才和自由职业等无单位的专业技术人才,具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未参加过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从事本专业工作,达到规定工作年限(专科生7年,本科生5年),可根据工作经历、业绩贡献直接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六)答辩
本次交通工程技术人员中级职称评审实行全员答辩。对达到规定学历的非本专业或非相近相关专业、跨系列(专业)申报职称,享受相关政策以及需进一步考核的初级职称申报人员,按程序参加答辩(具体是否参与答辩以专家审核结果为准)。
答辩内容以申报人员提供的材料为主,重点了解申报人员掌握所从事专业的基础知识、学术水平和工作能力,以及考察申报人员所提供论文、业绩、成果的真实性。答辩时间另行通知,请申报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主动告知。因无法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申报人员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