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乐山峨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农业技术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2024/10/11 9:24:59

来源: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

导语

四川省乐山峨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农业技术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度农业技术中、初级职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

  农业技术中、初级职务任职资格相关专业(以发布评审活动中规定的评审专业为准)。已纳入国家统一考试的职业资格专业不再进行评审。我市无法组织评审的专业将进行委托评审,由行业主管进行对接,申请人按照委托评审的程序操作。

  全市各企事业单位从事农业技术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私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原则上须在峨眉山市参加基本社会保险6个月连续缴费,且缴纳社保单位与申报单位一致,申报人工作经历应与社保缴费记录一致。属劳务派遣的申报人员,由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推荐,向各级主管部门申报。

  按照市委、市政府印发的《乐山市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乐委办发(2018)30号)文件要求,对全面实行岗位管理、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与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审,不得超岗位申报职称。

  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二、申报评审基本条件

  参照《四川省农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农规(2023)2号)的要求执行。

  专业技术人员按照职称层级逐级申报职称评审,不得同一年度申报评审或初定两个(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如同时申报的,该年度所有评审结果无效。

  三、继续教育

  任现职期间,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25号令)和《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贯彻实施意见》(川人社发(2016)2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专业技术工作实际需要,参加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专业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申报人需提供与其相符的最低资历年限一致的继续教育。

  四、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

  五、其余要求详见峨眉山市农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材料规范与四川省职称评审系统中对应申报的填报要求。

  六、申报评审方式及程序

  采取网上申报与现场材料审核相结合方式进行。

  (一)个人申报。凡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的人员,应向本单位提出申请。经本单位同意后,登录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home(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注册,选择“峨眉山市农业专业技术职称中级评审委员会”申报,并按要求如实填写网上申报信息。个人操作手册、单位操作手册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首页下载。申报人同一年度同一职称层级只能向一个评审委员会提出职称申请。申报人未按规定渠道和时间节点完整提交个人申报材料,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二)单位推荐。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对申报人员情况资格条件和填报真实性进行审查,并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审查合格并公示无异议的,由单位出具内容详实、具体的推荐材料进行推荐,上传公示信息、公示结果和单位推荐材料,并提交至下一审核环节。同一单位申报相同职称系列(专业)相同层级的人员应统一报送同一评审委员会,不得多头报送。

  (三)主管部门审核。主管部门(单位)及时登录系统,对申报人员的申报资格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进行审核,重点审查申报人员政治素质、基本条件、工作实绩等,审核通过后报峨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应及时退回并在系统中注明原因。

  (四)评委会审核受理。评审委员会按规定的范围、权限和程序受理申报材料。不符合资格条件、不属于受理范围或未按规定程序报送的,不予受理。材料不完整或手续不齐备的,告知补正,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放弃申报。

  (五)委托评审。由行业主管部门对接具有相应评审权限的机构,申报人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委托评审的程序操作。

  (六)评审。评审程序包括:答辩、专家组评议等。

  (七)公示。峨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评审拟通过人员情况复核后在四川省职称评审官方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印发职称任职资格文件。

  七、申报安排

  网上申报起始时间:2024年9月5日;个人网上初次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5日;个人修改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5日。纸质材料报送现场审核时间:网上资料审核通过人员于2024年10月15日—10月18日将纸质材料报送至峨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12办公室,论文、著作、相关证书、佐证材料等原件一并进行审核。逾期概不受理。

  请确保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充分考虑公示、审核等环节所需时间,尽早提交申报材料,避免因平台关闭等原因影响申报。申报材料一旦提交至评审委员会将无法退回。

  八、其他注意事项

  (一)申报人员必须保证在参评过程中诚实守信,自觉遵守国家、省有关法规、纪律和规则。所提交的评审信息和证件原件(复印件)真实、准确。资格审查贯穿评审全过程,对在申报评审各阶段查实的证书、学术、业绩、经历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评审资格,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并将记入职称评审个人诚信档案,纳入黑名单,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已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予以取消;已聘用专业技术职务的予以解聘;情节严重的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相关线索材料也将实时移交市纪检监察等部门。

  (二)各行业主管部门、企事业单位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要求,严格落实审核推荐责任制,对审核把关不严的,一经查实追究相关责任。

  (三)本次评审工作结束后,评审通过者的《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评审表》予以退回,其余非原件材料统一销毁。

  (四)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收费标准为:中级职务200元、初级职务100元,提交纸质申报材料的同时一并缴纳。

  (五)相关时间计算。任职资格时间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申报人员论文、论著、成果、奖励等有效时间的认定均截至2024年9月30日。凡不属任现职以来发表(出版)的论文(论著)、获得的专业奖项或荣誉称号不需提供。

  (六)如参评人在评审结果文件制发前,发生违规违纪违法行为,或被相关部门立案调查的,待相关处理结果出来后,视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九、重要提示

  职称评审是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的一次重要检验,申报人员应亲自申报。社会上一些不法中介机构在职称申报期间,以职称申报咨询服务、代其申报、代发论文等为由,乱收费、弄虚作假,请申报人员务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未尽事宜由峨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管股负责解释说明,联系电话5528056。

  附:1.峨眉山市农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材料规范

  2.****(单位正式全称)关于××等××名同志申报******职称评审党风廉政意见的函(模板)

  3.****(单位正式全称)关于推荐****同志参加****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意见

  4.峨眉山市职称申报材料确认表

  5.专业技术职务送审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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