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四川省乐山市2024年艺术、群众文化、图书资料等四个专业(系列)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定通知
2024/10/11 9:38:29
来源: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
导语
为进一步加强文化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根据省、市职称评审有关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将2024年度艺术、群众文化、图书资料、文物博物四个专业(系列)技术人员初、中级职称(以下简称“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
(一)初级职称申报人员范围为:市本级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中从事艺术、群众文化、图书资料、文物博物等工作,且符合艺术、群众文化、图书资料、文物博物等专业技术职称任职条件的人员。
(二)中级职称申报人员范围为:乐山市本级、市中区、沙湾区、五通桥区、金口河区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中从事艺术、群众文化、图书资料、文物博物等工作,且符合艺术、群众文化、图书资料、文物博物等专业技术职称任职条件的人员。
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二、申报条件
符合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艺术系列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文旅发(2023)78号)、《关于印发<四川省影视艺术专业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广发(2023)57号)、《关于印发<四川省群众文化专业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文旅发(2023)80号)、《关于印发<四川省图书资料专业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文旅发(2023)79号)、《关于印发<四川省文物博物专业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文旅发(2023)14号)等规定的条件,在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官网查询(网址:http://wlt.sc.gov.cn/scwlt/gfxwj2/xzgfxwj.shtml)。
三、申报方式和时间
(一)申报方式。本次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个人和单位请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网址:https://www.schrss.org.cn:8888/zcpsqd)申报推荐。个人操作手册、单位操作手册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首页下载。
(二)个人申报时间:2024年9月27日00:00至10月30日24:00。
(三)个人修改提交时间:2024年9月27日00:00至2024年11月10日24:00。
(四)评委会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5日24:00。
(五)纸质材料收集时间。各推荐单位请于2024年11月25日前报送审核通过人员的纸质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报程序
申报工作按照个人申报、单位推荐、部门审核、评委会办公室复核、评委会评审、人社部门审核确认等程序进行。报送流程如下:
(一)个人申报。请严格对照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设置逐一上传相应申报材料。所有上传的申报材料须为原件扫描件(PDF格式),如不是原件扫描的,须由推荐单位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鲜章后扫描。因申报材料不清晰、不完善、不全面而影响评审结果的,责任由申报人自负。计算任职时间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奖项、专利等业绩材料和论文著作出版(发表)时间截止到2024年10月30日。申报具体材料如下:
1.身份证、学历证书、现职称证书或批复文件扫描件。
2.《个人诚信承诺书》,应对相关情况的真实性进行阐述。
3.工作总结和年度考核情况。政治思想、业务工作总结,要全面、客观的反映本人的工作情况、技术水平和工作能力。按照学历资历条件年限要求提供相应年度考核表或所在单位出具的年度考核情况。
4.继续教育要求。按学历资历中年限要求提供继续教育相关证明,且每年不得少于90学时(1学时为45分钟),其中,公需科目30学时,专业科目60学时。
5.业绩材料和学术成果。获奖证书,成果鉴定证书以及其他主要业绩证明材料。如业绩材料(获奖)不能反映所从事工作(主持、主要参与者等)、担任角色等方面情况的,其佐证材料需按单项由所在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后出具红头文件证明。学术成果按封面、目录、内容原件扫描。
6.单位综合推荐材料。包括对申报人任期内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学识水平、专业能力、工作业绩等评价,单位负责人需审查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7.公示证明。申报职称评审的公示情况(包含公示内容、公示时间、公示结果等)。
8.委托评审函扫描件。需委托评审的,应向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出具委托评审函。
(二)单位推荐。申报人员所在单位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对申报人员资格条件和网上填报信息(学历、任职年限、工作业绩、获奖情况、发表论文著作等)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依据申报人的人事档案、专业技术档案、任期内任务完成情况、业绩成果、日常考核和实际贡献等,对申报人的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进行全面考核。对符合条件的,应将其资格条件、工作业绩和学术成果等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所在单位在系统内填写单位推荐意见并盖章上传《公示证明》和《单位综合推荐报告》等扫描件,逐级提交。
(三)部门审核。申报人员所在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按有关文件规定严格把关审核,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进行逐级审核并签署意见,重点审核人员政治素质、资格条件、网上填报信息和上传材料的真实性。
(四)复核评审。相关专业(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中评办”)对通过审查的评审材料进行复核。复审通过后,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申报信息将显示“评委会已接收”,申报人员须从系统导出并打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双面打印,A4胶装),其余资料按照目录要求(模板见附件)单独装订(一式3份,双面打印),完成签字、盖章等手续后,由单位统一报送至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复核,确定复审通过人员名单报相关专业(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中评委”)评审。“中评委”按规定组织评审会议,对所有申报人员材料进行逐一评审。
(五)答辩公示。中级人员实行全员答辩。答辩的内容以申报人员提供的材料为主,重点了解申报人的学识水平和工作能力,以及对所从事专业基础知识的掌握情况,考察申报人员所提供论文、业绩、成果的真实性。答辩结论分为“合格”“不合格”。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关注市文化广电旅游局职称评审QQ群,未按规定参加答辩的视为自动放弃。“中评委”结合资料评审和现场答辩情况形成评审结果。评审结果在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官网和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上进行公示。
(六)审批发文。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将中级职称公示情况及相关材料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确认后发文。市文化广电旅游局负责对初级职称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确认,印发初级职称任职资格通知。委托评审的,评审结果书面函告相关委托单位。
(七)办理相关手续。接到评审结果通知后,由各推荐单位到市文化广电旅游局领回《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具体领取时间另行通知),并转交各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装入个人档案。评审通过人员可手机下载“四川人社”APP,实名认证登录,进入“人事人才”版块,点击“电子职称证书打印”选项下载职称证书。评审未通过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不再退回。
五、其他事项
(一)按时缴费。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初级评审费为100元、中级评审费为200元(含答辩费60元)。评审费由各推荐单位收齐后,到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人事科统一缴纳。
(二)诚实参评。资格审查贯穿评审全过程,申报人员必须保证在参评过程中诚实守信,自觉遵守国家、省有关评审法规、纪律和规则。所提交的评审信息和证件原件(复印件)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评审资格,3年内不得再申报初中级职称,并将记入职称评审个人诚信档案,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已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予以取消;已聘用专业技术职务的予以解聘;情节严重的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联系方式。系统填报咨询电话:0833-2130296;政策咨询电话:0833-2429009。材料报送地点:乐山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市文旅大楼3楼326号办公室),地址为乐山市市中区柏杨东路270号,邮政编码:614000。为便于交流,请加入乐山市文化广电旅游局职称评审交流QQ群744690783。
附件:资料目录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