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乐山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交通工程专业初、中级职称评审考试时间及安排
2024/10/12 6:55:57
来源:易考吧职称评审招聘考试网
导语
(一)用户注册。系统按照申报单位先注册、申报人后注册的顺序操作。主管部门、申报单位、申报人提前进入系统逐级注册,已在系统注册的,无需重复注册。主管部门注册,报同级人社部门审核;所属企、事业单位注册,报主管部门审核;非公有制企业(组织)报登记住所地所在县(市、区)人社部门审核。逐级上报职称时,若无法选择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请联系相应机构进入系统注册。
(二)个人申报
申报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选择乐山市交通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按照要求如实填写上传相关佐证材料。请仔细阅读系统填报说明及要求,如实、准确、规范填写各项申报信息和上传有关附件材料,申报人员需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所提交的材料内容如有涉密内容,须按规定进行脱密处理、不得涉及国家秘密。
(三)单位推荐
申报单位应对申报人员的申报资格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进行审核,并按照要求将其资格条件和工作业绩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审查合格且公示无异议后,由所在单位登录以法人方式登陆系统,上传公示结果证明、“党风廉政意见”和“综合推荐意见”后推荐提交至同级主管部门审核。
申报人所在单位出具的“综合推荐意见”,须经单位主要领导审签并加盖公章,对申报人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学术技术水平和能力、任职期内主要业绩贡献情况等作出客观、公正、全面的评价,并明确是否同意推荐。
(四)部门审核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严格把关审核,登录系统,进行逐级审核,重点审核申报人员政治素质、资格条件、网上填报信息和上传资料的真实性。委托评审人员,需按程序上传委托评审函。对不符合申报条件、不符合申报程序的,应予以审核不通过并在系统中注明原因。
(五)评委会复审受理。评委会按规定的范围、权限和程序受理申报材料。不符合资格条件、不属于受理范围或未按规定程序报送的,不予受理。复审通过后,系统申报信息将显示“评委会已接收”。
(六)现场受理
复审通过后,申报人员从系统导出并打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双面打印),其余资料按照目录要求(模板见附件)单独装订(一式3份,双面打印),完成签字、盖章手续后,由市级主管部门指定专人将规范的申报材料统一报送市交通运输局,同时缴纳评审费用。
(七)组织答辩
交通工程专业中级职称的所有申报人员均需参加统一组织的答辩,答辩内容以申报人提供的评审材料、论文、主要业绩为主,主要考察申报人员专业基础知识、学识水平、工作能力。答辩结论分为“通过”“不通过”二个等级。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评审会议
评委会按照查阅资料、专家评审、充分讨论、无记名投票等方式开展评审会议。
(九)评审结果移交、公示
属委托评审的,将评审结果移交相关部门按程序办理后续手续。市本级范围内企事业单位的评审结果,将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十)审核确认
评审结果公示结束后,市交通运输局将中级职称公示情况及相关材料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发文。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对初级职称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确认,印发任职资格通知。
(十一)证书发放
评审结果确认后,由职称管理单位在信息系统中生成电子职称证书,不再制作发放纸质职称证书。可通过手机下载“四川人社”APP,实名认证登录,进入“人事人才”版块,点击“电子职称证书打印”选项,即可对个人取得的职称证书进行打印。
(十二)后续工作办理
评审结果通知下发后,市交通运输局将通知各单位集中领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申报人员所在单位,按要求及时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存入个人档案,逾期未领,责任自负。未通过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和其余评审材料一律销毁,不再保留、退还,请各单位和个人自留原件,妥善留存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