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天津市经济系列副高级职称评审政策

2024/9/25 11:59:23

来源:易考吧职称评审招聘考试网

导语

2024年天津市经济系列副高级职称评审政策

  (一)2024年度天津市经济系列副高级职称评审标准,按照《市人社局关于深化经济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津人社规字(2020)7号)执行。

  申报人可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或“天津人力社保”手机APP中“政策一点通”栏目下“职称评审”—“高级职称评审”页面按照申报需求查询。

  (二)经济系列副高级职称评价方式为:国家统一考试与专家评审相结合。申报人参加国家统一考试且成绩合格,在成绩有效期内的方可申报经济系列副高级职称评审。

  (三)继续教育要求作为职称申报评审必要的基本条件,按照《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继续教育条例》要求,申报经济系列副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脱产、半脱产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每人每年累计不得少于96学时(其中公需课不少于32学时、专业课不少于64学时)。对继续教育完成情况实行申报人承诺制,市职称办对申报人继续教育情况进行抽查,对承诺不实的申报人取消当年申报资格。申报人需在天津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中填报近5年继续教育学时情况。

  (四)申报人近5年(资历年限要求)的年度考核结果需达到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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