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安徽省马鞍山市含山县城市管理局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报名时间及方法
2024/3/4 12:41:46
来源:易考吧警法考试招聘考试网
导语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与考察、公示与录用等步骤依次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1日至2024年3月10日17:00截止,逾期不再接受报名。(报名时请关注马鞍山市新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
2.报名采用线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的形式,应聘人员自行选择其一。
【报名者需提交以下资料】:
(1)本人签名确认的《含山县城市管理局2024年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考生报名登记表》(附件一,请自行下载填写并打印);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户口簿、学历证书、退伍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3)提供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电子版);
(4)本人签名确认的《报考诚信承诺书》(附件二,请自行下载填写并打印)。
【线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将以上报名资料编辑成电子版本(Word文档),发送至电子邮箱:hxxhrlzp@163.com,邮件主题:含山城管+岗位代码+姓名+手机号码。
【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将报名纸质材料在工作时间内交至马鞍山市新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和县分公司(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二楼,和县海峰西路259号)现场报名。
3.本次招聘岗位为紧缺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4.报名者须提供本人真实材料和真实信息,否则将取消其应聘资格。
5.所有报名资料恕不退还。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内容主要为:审查考生报名时所提交的相关资料及证书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是否真实有效。
2.资格审查结果将在马鞍山市新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公布。
3.资格审查将贯穿于整个招聘环节,若发现一切违背招聘的原则及资格等相关事宜,将一律取消该考生的报考或录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用体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体能测试
(1)领取准考证时间:具体领取时间及地点另行发布公告通知;
(2)体能测试安排:参加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到达,逾时视同放弃,具体体能测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3)体能测试对象: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
(4)体能测试的项目及标准: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
(5)体能测试成绩参考《含山县城市管理局2024年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体能测试评分表》,体能测试成绩原则上不低于60分,若考生低于60分则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024安徽马鞍山含山县城市管理局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公告(10人)
(6)体能测试成绩及入围面试环节人员名单将在马鞍山市新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及时公布,请考生注意查看。
2.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逻辑思维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应变能力及心理素质、知识面等要素。面试总分为100分,成绩计算依据“四舍五入”法,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当场宣布,面试原则上不低于60分,若考生低于60分则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原则上体能测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考生均入围面试环节。
(3)面试成绩当天在马鞍山市新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公布。
3.成绩合成
体能测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照5:5的比例合成为考试总成绩,上述成绩均按百分制
折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最后一名若总成绩相同,
以面试成绩高者录用。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低进行排序确定)。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自体检结果公告之日起3日内本人可以书面提出复检要求,在收到复检通知3日内按规定进行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仍不合格,取消应聘资格。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解决。
2.考察: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
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等,被考察人员须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
3.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应聘者不参加体检、考察,出现报考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低进行递补)。
4.体检与考察工作由马鞍山市新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
(五)公示、录用与待遇
1.体检和考察合格后,对拟录用人员基本情况将在马鞍山市新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时间为3天。公示期间,对拟录用人员有异议的,可向含山县城市管理局反映。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低进行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2.公示无异议后,由含山县城市管理局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录用,劳动合同年限为3年,合同期满前1个月双方皆无异议后,续签劳动合同。工资待遇参照含山县城市管理局同类人员相关待遇执行。
3.正式录用后,对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或者确因身体原因不能继续胜任工作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