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重庆市南岸区公安分局辅警岗位招聘考试报考条件
2024/9/24 13:31:45
来源:易考吧警法考试招聘考试网
导语
(一)招聘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二)报考条件
1.户籍为重庆籍或持有重庆市居住证;
2.年龄18至3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2024年9月20日(18至35周岁,是指1988年9月21日至2006年9月20日期间出生);
3.勤务辅警岗:限男性,已实际取得国民教育(包括全日制、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函授)序列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同等学历的退伍军人优先;
文职辅警岗:限女性,已实际取得国民教育(包括全日制、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函授)序列大专及以上学历;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工作能力和心理素质;
5.具有完整的人事档案,且必须在试用期内(2个月)将人事档案调入单位指定人事档案存放点,逾期将视为不具备报考资格。人事档案不得缺失学籍档案及政策规定的其他必备材料。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招聘范围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被判处刑罚或者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受过治安管理处罚或者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受过党纪、政纪警告及以上处分的;
10.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1.被依法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12.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3.重庆市公安机关在职辅警或从辅警岗位离职未满两年的;
14.截止报名时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全日制在读大学生;
15.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下列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
1.烈士遗属和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辅警的遗属;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见义勇为人员;
4.公安类或者法学类专业毕业生;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资质和专业技能的人员。
(五)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热爱公安事业,愿意长期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对报考动机不纯、随时可能弃考、不珍惜辅警岗位随意离职的,请务必慎重考虑后再报考。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在后续环节中途弃考的,将被公司纳入应聘人员黑名单,两年内将失去报考资格。
2.应聘人员应根据本人条件,严格按照各招聘岗位要求条件报名。任何时候发现应聘人员条件与岗位要求不符的,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后果由本人自负。
3.应聘人员应确保报考信息真实、准确。如发现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恶意报名、攻击报名系统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4.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且必须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5.应聘人员填报的本人信息、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本人。
6.应聘人员在招聘任一环节有违规违纪问题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或者录用资格。
7.应聘者应在岗工作至少满1年,对在岗不足1年提出离职的,应承担相应违约金(金额不超过培训费),如不能接受者请慎重报名。
8.聘用人员在报考前,请先核实自己人事档案情况,确保符合上述条件方可报名。在试用期内(2个月)届满前,如不能调取人事档案到指定保管地点或人事档案不完整的,将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对已录用的,用人单位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关系且无需承担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