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重庆市司法局选任人民监督员考试报考条件
2025/5/29 17:44:55
来源:易考吧警法考试招聘考试网
导语
(一)基本条件
人民监督员应当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扎实的群众基础,并符合以下条件:
1. ;年满二十三周岁的中国公民;
2. ;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在本市行政区域内;
3.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身体健康;
4. ;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学历。
(二)下列人员不参加人民监督员选任:
1.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监察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在职工作人员;
2. ;人民陪审员;
3. ;其他因工作原因不适宜参加人民监督员选任的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监督员:
1. ;受过刑事处罚的;
2. ;被开除公职的;
3. ;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或被仲裁委员会除名的;
4. ;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 ;因受惩戒被免除人民陪审员职务的;
6. ;存在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正的;
7. ;因在选任、履职过程中违规违法以及年度考核不合格等被免除人民监督员资格的,不得再次担任人民监督员。
人民监督员每届任期五年,连续担任人民监督员不超过两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