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甘肃省平凉华亭市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考试报名时间及方法
2025/3/13 6:30:14
来源:易考吧警法考试招聘考试网
导语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实施。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承担公告发布、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能测评、体检等各环节考务工作。
(一)网上报名
1.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网站为http://htfj.zhaopin.com。
2.报名时间:2025年3月15日9:00—3月21日18:00,共7天。
3.报名程序
(1)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应聘者按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并注册登录账号(该账号是应聘人员报名、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存)。登录后,仔细阅读报名须知,按要求逐项填写本人信息并上传与本人报名信息相一致的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退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材料扫描件,提交后等待资格初审。
(2)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否则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二)资格初审
根据公告要求和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网上资格初审。
1.查询审核结果。应聘人员可于报名后2个工作日登录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2.缴纳费用。参照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考试费收费主体的通知》(甘发改收费〔2019〕422号)收费标准,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即可登录报名系统,缴纳报名费150元。
3.网上资格初审及缴费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23日18时。缴费完成,即为报名成功。未按规定时间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4.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打印中遇到的问题,请拨打报名咨询电话联系解决,准考证打印时间以短信方式通知。
(三)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60%)、公安基础知识(40%),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2.笔试时间及地点:2025年3月29日,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参加笔试人员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派出所出具带有影像的户籍证明)参加笔试,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笔试。
4.成绩查询:笔试成绩通过报名网站http://htfj.zhaopin.com查询。
(四)资格复审
按照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3比例,根据各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时将严格审核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并对应聘人员的辨色力和身高进行筛查,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环节。对不符合报考条件、不能按时提供资格复审所需材料、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复审资格。因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产生的空缺,按各岗位笔试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将以短信方式通知本人。
(五)面试
1.根据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3比例,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达不到比例的,全部纳入面试。
2.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派出所出具带有影像的户籍证明),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面试。
3.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将以短信方式通知本人,未通过资格复审者不再另行通知。
4.面试为结构化面试,实行百分制,主要考察仪容仪表、语言表达、交流沟通、逻辑思维等内容。
(六)体能测评
1.参加面试人员全部进入体能测评环节。
2.体能测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参加体能测评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派出所出具带有影像的户籍证明),缺少证件者,不得参加体能测评。
4.体能测评工作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的通知》(公政治〔2024〕60号)、《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关于同意调整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项目测评次数的复函》中有关规定和标准实施,实行项目达标制,具体要求如下:
(1)体能测评项目:男子为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和纵跳摸高;女子为10米×4往返跑、800米跑和纵跳摸高;
(2)测评中,纵跳摸高不超过3次;10米×4往返跑不超过2次,考生有1次测评达标的,即视为该项目测评合格,考生在测评前可试跑一次;1000米(800米)跑只测评1次;
(3)体能测评上述3个项目,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得进入后续程序;
(4)因自身原因无法参加体能测评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应聘资格。
(七)总成绩确定
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总成绩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面试缺考、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如出现总成绩相同情况,则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
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总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通过华亭门户网站、华亭市人社局微信公众号、华亭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公布。
(八)体检
1.根据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按有关规定在公立医院进行,体检时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明。
2.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中人民警察职位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中依据标准可明确认定属于规定不能招聘的情形的,直接确定为体检不合格人员;若出现的问题不能直接认定,可就该项目再复检一次,复检即为终检。体检和复检费用均由体检者本人承担。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者,根据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3.体检时间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九)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华亭市公安局根据辅警管理相关规定,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办法》,结合拟聘用岗位条件,从政治素质、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察,形成书面考察结论。考察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信仰、政治立场、政治意识和政治表现。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的,按照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不合格者不予递补)。
(十)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华亭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经核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公示期满如无影响聘用的相关情况,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因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一)聘用
公示期满后,如无影响其聘用相关情况的,按程序提交相关会议研究审定,办理聘用手续,由华亭市公安局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组织开展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首次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