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甘肃省陇南市徽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考试报名时间及方法
2025/10/15 17:40:38
来源:易考吧警法考试招聘考试网
导语
本次招聘工作委托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严格按照发布公告、组织报名、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通过陇南徽县人社局、徽县公安局、陇南市人力资源市场等相关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组织报名
此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需在电脑端点击报名链接(https://exam.zhaokaocn.com:31152/examinee/gsrl)进行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10月20日(星期一)上午8:00至2025年10月22日(星期三)下午17:00,共计3天,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前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并在规定时间内点击报名链接(https://exam.zhaokaocn.com:31152/examinee/gsrl)进行报名,注册登录账号(该账号是应聘人员报名、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存)。登录后,仔细阅读报名须知,签署《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按要求逐项填写信息并上传附件,提交后等待资格初审。(网上报名附件所需材料原件照片:①近期1寸同底彩色照片、②身份证(正反面)、③户口簿(户主页及本人页)、④毕业证书、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中国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按提示生成PDF版带二维验证码且在有效验证期内的)、⑥退役军人需提交退伍证。
3.网上资格初审:根据公告要求和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进行网上资格初审。
(1)查询审核结果:应聘人员可于报名次日登录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2)网上资格初审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3日(星期四)17:00;
(3)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应聘条件。报名申请通过资格初审后,不可更改。对伪造、变更、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
(4)网上报名期间,应聘人员对岗位要求的学历、资格条件等需要咨询时,请拨打0939-5924507、0939-7539382、0939-8236252联系;报名技术问题咨询,请拨打0931-8722309联系。
(三)网上缴费
参照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公务员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的批复》(甘发改收费〔2013〕800号)收费标准,符合条件的拟报考人员,需缴纳考试报名费150元,未按规定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1.缴纳费用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4日(星期五)17:00;
2.注意事项:报名时填写的联系方式是联系应聘人员的重要途径,应聘人员需保证手机畅通且中途不得更换联系方式,如因错填、中途更换联系方式、手机欠费、不在服务区、信息拦截、信息删除等个人原因导致网上缴费失败以及无法参加考试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四)笔试
1.笔试内容:包括时事政治、公共基础知识、公安基础知识等。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占考试总成绩的60%。
2.打印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按照提示打印本人笔试准考证并妥善保管,以备考试等环节使用,无本人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人员打印准考证后,应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并提前熟悉考点。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3.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载明的时间和地点为准)。
4.携带证件:应试人员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进入考场。身份证遗失的应聘人员,应提前在公安派出所补办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
(五)现场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出现末位名次并列的一并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环节。
1.现场资格复审:对应聘人员的户籍、毕业证书、年龄、退役证等相关证明资料进行审查,对身高(脱鞋测量)、体重进行初步测量和测试。在现场资格复审环节中,达不到条件者取消复审资格。资格复审未通过或本人放弃资格复审的空缺名额,按各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依次递补,本环节递补只进行一次。
2.资格审查地点:徽县公安局特警大队
3.资格复审时间:将以公告的形式在陇南徽县人社局、徽县公安局、陇南市人力资源市场等微信公众号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4.资格复审需提交材料:①近期1寸同底彩色照片4张、②身份证(正反面)、③户口簿(户主页及本人页)、④毕业证书、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中国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按提示生成PDF版带二维验证码且在有效验证期内的)、⑥退役军人需提交退伍证等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
(六)面试
通过现场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对应聘者的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责任感与进取心、应变能力、形象气质等进行综合评价,满分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40%。
1.面试时间及地点:以面试通知单规定的时间、地点为准。
2.携带证件: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面试通知单、居民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面试。
3.考试总成绩计算: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的总成绩如出现小数,四舍五入后保留至小数后两位;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排名先后。
(七)体能测评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所有参加面试人员全部参加体能测评。
1.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在应聘人员参加面试后另行通知。
2.测评内容:体能测评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执行,体能测评具体项目如下:
男子组:1000米跑、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
3.携带证件:参加体能测评人员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缺少上述证件者,不得参加体能测评。
4.体能测评上述3个项目必须全部参与,任意一项不达标或者放弃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因自身身体原因无法按时参加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体能测评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八)体检
1.体检对象: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及体能测评结果,按照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2.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内容: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聘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统一组织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因体检不合格或者应聘人员放弃体检资格产生的空缺岗位,按照综合成绩排名及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依次进行等额递补。
(九)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政审环节,应聘人员填写考察政审表,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及公安机关出具查询结果并盖章确认。政审不合格的,按照该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及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依次进行等额递补。
(十)公示和聘用
考察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如无影响其聘用的相关情况,则按照程序办理聘用手续。